根据广西高院关于印发《2012年度全区各中级法院、北海海事法院绩效管理考评办法》的通知精神,我处严格执行《2012年度全区各中级法院、北海海事法院绩效管理考评办法》中的新闻宣传工作考评标准,依据《自治区高级法院对各中级法院年度新闻宣传工作考评实施细则》,在各个中院自评的基础上,对全区十六个中级法院新闻宣传工作进行了认真、全面、细致地考评,现将考评情况公告如下:
一、单项奖励
一等奖 柳州市中院 13381.65分
二等奖 河池市中院 10647.31分
南宁市中院 8872.29分
三等奖 百色市中院 8334.23分
玉林市中院 7550.65分
桂林市中院 7387.30分
二、其他各中院考评得分如下
贵港市中院 6277.50分
来宾市中院 2498.05分
崇左市中院 2012.00分
钦州市中院 1965.85分
梧州市中院 1752.85分
防城港市中院 1542.38分
贺州市中院 1232.70分
北海市中院 648.30分
北海海事法院 164.41分
宁铁中院 157.36分
特此公告
自治区高级法院宣传处
二0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