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执行公车管理制度,如出现违规用车行为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今年初,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肖华在根据上级法院执法执勤车辆管理工作要求,开展“八个严禁”启动公车管理专项教育整顿活动时,对全院干警提出的要求。
自接到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法执勤车辆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后,覃塘法院党组积极认真落实,成立车辆管理领导机构,向全院干警传达学习通知精神。在原有的基础上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并由办公室集中统一管理、统一调配车辆,由上到下实行责任制,由分管领导主抓,切实把加强车辆规范管理作为转变司法工作作风、提升法院形象的重要事项来抓,以“四严”加强监管,为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力的后勤保障。一严格执行用车的报批手续,各庭、各室需要用车的,需提前向办公室请调车辆,提交用车申请单,办公室按照先后次序和先急后缓的原则安排用车,灵活调度,服务审判;二严禁车辆在院外过夜,坚决杜绝警车在公共娱乐场所停放和乱停乱放的现象;三严格执行公车车辆管理制度,重大节假日期间,严禁公车私用,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四严格加强驾驶员的业务培训和安全知识学习,强化安全,确保车辆使用安全,注意维护法院的良好形象。
作为与武宣、横县、兴宾等三县(区)交界地的覃塘区有着繁重的维稳任务,而覃塘与贵港市区20多公里的路程距离,成为困扰该院60多名居住地在市区的干警上下班乘坐车辆的问题。全院安排5辆公车作为处突应急用车,是为了能在遇到紧急突发事件时,该院维稳应急分队能迅速及时的赶到现场处理。同时,这5辆车平时也作为接送用车接送干警上下班,车辆由专人驾驶,夜间停放在指定的地点。为了更好的落实车辆管理制度并形成常态,防止出现“问题警车”上路,办公室、监察室、法警大队三部门联合,结合工作实际,不定期地对全院所有的执法执勤车辆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截至日前,该院公车管理专项教育整顿活动取得良好成效,经过整顿排查,对照“八个严禁”,该院无将执法执勤车辆借予外单位和个人使用现象;无挪用、套用执法执勤车辆车牌现象;无非指定驾驶人员驾驶执法执勤车辆的现象;无非执行紧急公务时段使用警灯警报器现象;无非因公务活动将执法执勤车辆停放在商场、酒店、餐馆、娱乐场所周边现象;无驾驶执法执勤车辆参与婚庆、葬礼及其他社会活动现象;无酒后驾驶执法执勤车辆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