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学习传达全国、全区法院2013年反腐倡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全市法院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2013年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中院廉政监察员,各县、城区法院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参加会议。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王波主持会议,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廖少昆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全市法院判执行等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果的同时,始终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司法作风和机关效能建设等反腐倡廉建设长期性、基础性工作中,思路更加清晰、重点更加突出、措施更加有力,成效更加明显。广大干警“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树立,源头防治司法腐败的力度更大、措施更实,为推进审判执行和其他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会议强调,全市法院务必保持清醒的认识,既要看到反腐倡廉建设取得的成效,又要看到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进一步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坚定信念,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增强抓好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以反腐倡廉建设新成效取信于民。
会议要求,全市法院要明确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点。对中院下发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意见》,切实抓好落实。全市法院要以庭审作风为重点,扎实推进司法作风建设。要完善涉诉矛盾纠纷风险评估机制,引导干警自觉遵守《法官职业道德基本规范》和《法官行为规范》等规定,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要坚持从严治警,狠抓教育、管理、查处三位一体的落实,在全市法院营造“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权力监督,切实发挥好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要克服特权思想,增强自律意识,争当清正廉洁的表率。要完善制度建设,真正形成用制度规范职务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反腐倡廉长效机制。要推进阳光司法,加强监督,增强透明度。要加强自身建设;一方面,加强自我修养,严于律己,保持自身清正廉洁。另一方面,加强业务学习,自我更新,提高履职尽责本领。
各县、区法院汇报了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亮点,中院纪检组副组长刘林翰宣读了中院作出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意见》、《全市法院2013年纪检工作要点》。王波组长代表中院党组作了工作报告,对2013年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