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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乐法院:“四注重”为廉政建设灌注“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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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覃甜  发布时间:2013-04-12 19:00:08 打印 字号: | |
  平乐县人民法院始终把廉政建设工作作为工作中的重点来抓,近日,全国、全区、全市法院2013年反腐倡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相继召开。会后,平乐法院及时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全市法院2013年反腐倡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会议精神,认真总结回顾该院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 “四个注重”部署该院2013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廉政建设灌注“正能量”。

    一是注重廉洁意识。定期开展反腐倡廉教育,要求干警在工作中始终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保持廉政意识,增强自律意识,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二是注重制度建设。以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为基础,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通过推行廉政台帐和廉政档案制度,为每位干警建立廉政档案,要求干警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实现廉政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三是注重阳光司法。通过加大裁判文书上网、图文直播力度,并组织人民群众、社会各界人士以及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推进阳光司法,增强司法透明度,从而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的满意度。

    四是注重队伍建设。定期组织警示教育专题学习,重学习、提素质。要求干警要树立强烈的大局意识,加强自身建设,切实转变作风,坚持群众路线,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来源:平乐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卢光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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