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六条规定”的内容,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就2013年廉政建设工作提出“四个加强”,狠抓廉政建设,促进廉洁司法。
一是加强车辆管理。严格把好内部驾驶证关。规定本院公务车辆只能由具备内部驾驶证资格干警驾驶,并对内部驾驶资格申报和审批进行严格把关;加强驾驶人员尤其是年轻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以老带新、以熟带生、以优带生,同时以本院审理的交通肇事典型案例对驾驶员进行警示教育,邀请本县交警大队优秀干警对驾驶员进行安全驾驶培训;把好车辆使用审批关。使用车辆必须通过申请报主管领导审批方能使用,并对车况进行登记,责任到人。
二是加强考勤管理。考勤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由纪检监察部门对本院出勤情况进行突击随机检查,将检查情况形成文字,定期在全院进行考勤通报。同时建立勤廉考核讲评机制,通过定期党风廉政形势分析、检查讲评、考核评比、奖惩激励等措施,有力推动了法院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极大地激发了工作人员勤政廉政的积极性
三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持制度创新,强化责任,积极推进法院廉政文化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严格贯彻执行“六条禁令”,通过向社会公开承诺、设立举报箱、公布投诉电话等形式,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对法院贯彻执行“六条禁令”情况的监督。同时,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力度,一旦发现有违反“六条禁令”情况的线索,将严肃进行查处,杜绝与当事人接触过程中的吃拿卡要。
四是加强经费开支管理。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指示精神要求,将所有照明设备换成节能灯具,坚持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现象。全面使用节水设备,加强日常维护管理,杜绝“长流水”现象。科学制定单车燃油消耗定额,紧缩开支,实行一车一票定点加油和定点维修,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减少公务接待量,杜绝“舌尖上的浪费”和日常办公用品、用水用电及车辆用油方面的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