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南国边疆的安宁,维护南国边疆的正义,这是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方春宁的人生格言与价值追求。在26年的法院工作旅程中,他一步一个脚印地践行着一名普通党员法官司法为民的誓言,把最美好的青春和赤诚的忠心献给了党、国家和人民。在这26年中,方春宁每年被评为法院先进工作者,2010年被评为全区法院100佳优秀审判员,同时荣立三等功;2011年被评为全区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先进个人、优秀党员。这一个个闪耀荣誉的背后,都有着一个个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故事。
立足刑事审判,伸张正义铁面无私
从1987年在法院工作以来,方春宁主要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刑事案件的审判牵涉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是法院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十几年来,方春宁对每一个刑事案件都能一丝不苟、滴水不漏,做到忠于法律、忠于事实,尤其是在开展“严打”专项斗争过程中,打击犯罪毫不手软,让犯罪分子“谈方色变”。
方春宁庭长审理的被告人余峰、黄河、汤忠林、汤赵杰、邓晓湖、冯富仁、邓冰湖、冯卫军、汤忠英、陈毅源、黄精荣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储存枪支罪、开设赌场罪一案,涉案人员多、案情复杂、社会影响大,方春宁庭长通过无数个通宵达旦的阅读案卷、查看法律书籍,在吃透案情、厘清法律关系的基础上,办理了该案。2010年4月2日,崇左市公安局和天等县公安局组成“4.2”专案联合调查组,对余峰等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组织犯罪进行调查取证,查实余峰等人自2004年6月至2009年期间事实了多起犯罪,气焰十分嚣张,严重影响了天等县的治安与稳定,危害了当地百姓的正常生活。余峰等犯罪分子纷纷落网后,方春宁庭长经常接到该黑社会组织的其他未落网成员的恐吓信和电话,多次扬言要对其家属下毒手。方春宁庭长顶住各方的压力,没有胆怯、退缩。后犯罪分子又托人以各种方式利诱方春宁庭长,他仍然没有动摇维护法律尊严、严惩犯罪分子的立场。当法院对该案件作出宣判的时候,天等县的百姓都纷纷叫好,大快人心!
依托立案信访工作,彰显侠骨柔情
自方春宁分到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后,来访的群众开始明显减少了,申诉的当事人也没有反复来申诉的了。每天方庭长总是第一个到庭的人。遇到群众来访时,方春宁总能先为他们倒上一杯热腾腾的开水,致以问候。接着就是耐心倾听群众的疑难问题。去年夏天,有一位年迈的老妇人,因为对遗产纠纷案件的判决不满,隔三差五地来到立案庭哭哭啼啼,扰乱了法院的工作秩序。方春宁马上亲自接访。在稳定老妇人的情绪后,方春宁耐心听取老妇人的诉求,而后方春宁通过换位思考,设身处地地为她着想,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为老妇人指出了正常的信访渠道。老妇人再也没来法院闹访了。
做法律的宣传者,五送嫌犯投案自首
方春宁由于经常应《龙州在线》的邀请,热心地在网上宣传法律知识,龙州的百姓对方春宁法官毫不陌生。今年4月15日,方春宁接到一个神秘的电话,来电人称其是“2013.4.6”龙州枪击案嫌犯的朋友,想咨询自首的相关法律知识。方春宁马上放下手中的工作,与龙州县公安局相关领导了解情况。方春宁立即与来电人联系见面。来电人可能有些顾虑,方春宁便在电话中向其详细地讲述了我国法律关于投案自首的刑事政策,指出只有投案自首才是争取从宽处理的唯一出路。方春宁一面稳住来电人的情绪,一面向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卡汇报相关情况。在得到领导的大力支持后,方春宁亲自前往龙州县,争取嫌犯投案自首。通过与嫌犯面对面的交流,在打消了嫌犯的顾虑后,嫌犯终于答应与方春宁法官一起到龙州县公安局城厢派出所投案。这已是方春宁第五次成功劝说嫌犯投案自首了。为此,方春宁被评为2012年自治区法制宣传先进个人。
这就是方春宁,一位在边疆地区法院工作整整26年的法官,他用自己的行动,维护一方安宁,维护法律的尊严,把对党的无限忠诚,对审判事业的无限热爱,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投入审判工作岗位中,体现了当代法官坚强的毅力和无私奉献的高尚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