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只是一名普普通通的法官,却无怨无悔地在基层人民法庭待了近十年,不仅能一丝不苟地完成各项法庭业务工作,而且没有一丝怨言。无论他待在哪个法庭,哪个法庭的工作都是出色的。这么多年来,他所带领的法庭庭人均结案数和结案率居全市民商事审判案件的前列,本人个人结案数也排在全市法院法官的前列。他所办理的案件均为零上访、零发回重审、零抗诉、零申诉、零超审限。且上诉案件维持率也很高,曾经连续三年没有案件上诉。为此,2010年、2012年,他均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授予的全区法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他就是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迁江法庭庭长韦立标。
勇挑重担,无怨无悔
韦立标庭长所在的迁江人民法庭,辖区内500多个自然村,人口20多万,为了给当地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他把自己的联系电话张贴在法庭大门口等显眼的地方,以方便群众随时联系,做到有求必应,耐心解答。2012年,由于有一审判员到乡镇挂职,庭里只有他一名审判员和一名书记员,办案的压力自然就压到他身上。他每天除了要开庭审理案件,还要接待群众来访、咨询、起诉等常规事情,同时还到辖区各乡镇送达法律文书,忙得像个陀螺一样。可是他始终无怨无悔,身先士卒,以最大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全庭所审理的一百多个案件,每一个案件的法律文书他要都亲自去送达,很少有午休时间。有时,在村里找了半天也不见当事人,来回地查找,等到天黑当事人才回来,又累又饿。有一次,在辖区一个较大的村庄送达法律文书时,因村里人不配合工作,使得他在村里来回地查找了4、5个小时才找到当事人。有时由于当事人的不理解,他还要给当事人做思想工作后,送达工作才能顺利完成。甚至有一次,到平阳镇溯社办事处的一个边避小山村实地勘查案件现场时,出村时天已黑,加上又下着雨,结果在大山森林深处了迷路,来来回回地走了好几圈,又饿又累,费了很长时间才能走出山区,待回到家里已是深夜。韦立标庭长说,这些困难对于他来说都不算什么,这些都是作为一个基层人民法庭庭长所应该做的事。
注重调解,为民分忧
人民法庭作为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也是基层人民法院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起着化解社会矛盾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是构建和谐司法、展示国家司法权威和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前沿窗口。韦立标庭长作为人民法庭庭长,在办案过程中始终坚持把调解贯穿审判工作全过程,体现了一个基层法官“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司法情怀。2011年,融水县一个偏僻贫困小山村的韦兰花等四人,由于生活所迫携家带子来到来宾市兴宾区青峰林场,受雇于梁修杰等四人,并在梁修杰等所承包的山岭上进行挖坑、种树,辛辛苦苦做了几个月,完工后梁修杰等只支付给韦兰花等四人一部分劳务费,余下的大部分劳务费一直未付,经韦兰花等人多次催讨,梁修杰等人以种种理由拒绝支付。为此,韦兰花等人四处奔走,多次找当地乡政府和司法所以及县一级的劳动监察部门要求解决,用了近一年,来回地跑,均无结果。在万般无奈之下,韦兰花等四人找到了法庭,法庭当即为他们立案,并优先安排审理。韦立标庭长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及时赶到四个被告所在的不同村子里找到被告,经过详细调查了解,掌握了案件的真实情况,抓住了案件的关键环节,然后,就有针对性地做被告的思想工作,经过辩法析理,指出被告无正当理由克扣原告的劳务费的违法性,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反复教育工作,被告终于被说服了。后来在法庭组织调解下,双方达成了一致调解协议,被告当庭付清了原告的劳务费,原告接过久违的血汗钱时,紧紧地握住了韦立标庭长的手,一再道谢。
利用亲情,化解纠纷
巧打“亲情牌”是化解矛盾纠纷的一条重要途径。多年来,韦立标庭长利用“亲情牌”调解了许多矛盾纠纷。原告覃小媛是一个没读过什么书的农村妇女,被告黄剑是当地的村民委干部。有一天,原告到村委办公室询问其家土地承包补偿情况,当时值班的被告比较忙,没有认真及时地回答原告的问题,原告对此很不满意,就与被告发生争吵,进而发生冲突,双方在推搡过程中,致使原告的头部受伤,并到当地卫生院住院了几天。原告为此花去了一些医疗费,被告对此并没有任何表示。原告到当地派出所要求处理,没有得到解决;原告又到当地乡政府投诉,亦无结果。最后,原告就多次到上一级政府去上访,问题还是未得到解决。
案件最终起诉到法庭,韦立标庭长接手这起案后,经过调查了解,并接触双方当事人,感觉到双方对立情绪很大,互不相让。当得知原、被告为同一村人,原告的丈夫与被告是同一姓氏且辈分相同,有一定的亲情关系。且原告丈夫曾当过代课老师,有一定的文化。最后,韦庭长决定从原告的丈夫入手,先与原告的丈夫进行沟通,原告的丈夫愿意配合一起去做原告的思想工作,通过利用亲情等道理的开导,原告同意通过调解解决纠纷。同时,还利用村里与被告关系较好的人及村中较有威望的老人一道去做被告的思想工作。首先指出被告工作方法欠妥,行为不当,叫其放下态度,承认错误,敢于承担责任,主动去向原告赔礼道歉,以争取原告的谅解,经反复地工作,被告才被说服,然后,韦庭长抓住最佳时机,召集双当事人面对面做调解工作,经过亲情交替,亲友劝说,法理交融等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促使双方达成了医疗费赔偿协议,被告当场支付了原告的医疗费,一场持久的纷争,就这样得到化解。
在基层人民法庭工作多年,韦立标庭长常常说:人民法庭是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前言阵地,作为一名基层人民法庭的法官,只有密切联系群众,不断提高自己的群众工作能力,才能更好地为当事人服务,为人民服务,我一定会尽自己所能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