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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默奉献 春华秋实
——记北流市人民法院平政人民法庭李盛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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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吕子锋  发布时间:2013-05-22 11:27:06 打印 字号: | |
  北流市人民法院平政人民法庭庭长李盛1991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李盛每年结案超百件,是北流法院近年来年平均结案最多、调解结案率最高的审判人员。他曾多次被评为北流市人民法院、玉林市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2010年1月被广西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区法院优秀调解能手,2010年2月被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三等功一次、被广西高院记个人三等功一次,2011年6月被广西高院党组评为全区法院优秀共产党员,2012年被玉林市委政法委评为“玉林市政法系统十佳办案能手”称号。

    山区法庭的调解能手

    李盛是北流南部乡镇山区有名的调解能手。他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始终坚持案结事了的信念,注重强化调解意识,在庭前、庭中和庭后全程调解。即使有的案件确实调解不下,在判决后也做好判后答疑工作,尽量化解矛盾。在办案实践中注重总结经验,摸索出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调解方法,如“举例教育法”、“冷却处理法”等,起到了很好的调解作用。他在调解过程中不畏艰辛,甘于奉献,经常下田头、上山村,有时为了找一个当事人,要花几个小时,行车走几十公里山路,但李盛同志总能不畏艰险,经常主动放弃休息时间,及时深入农村化解矛盾。连续多年来,李盛每年结案超百件,是北流法院几年平均结案最多、调解结案率最高的审判人员。2012年,李盛审结了民商事案件306件,期中调解结案229件,调解结案率为74.83%。2013年1-4月份,李盛审结民商事案件85件,其中调解结案61件,调解结案率为71.769%,为辖区的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凝注真情拉近邻里间的距离

    邻里关系的纠纷涉及到普通百姓的日常家居生活,此类纠纷由于双方积怨较深,关系紧张,调解难度较大。但如果法官简单选择判决的方式结案,就会因当事人不服,出现信访投诉的增多,申诉再审案件增多,执行难等一系列问题,导致社会的不稳定。李盛在工作中坚持“为人民司法”服务理念,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在处理该类纠纷中凝注真情拉近邻里间的距离。如他在处理平政镇平政村的何某某与被告何某侵权纠纷一案中,被告何某家中的水管突然爆裂,水从厨房一直流到一楼原告家中,造成原告家的部分财产受损。为赔偿问题,双方多次协调未果,原告一气之下诉至平政法庭,要求对方赔偿损失4500元。法庭上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李盛着眼于邻里间的和睦相处,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积极采取调解的方式解决相纠纷,拉近邻里间的距离。同时找到了村委会主任,主审法官与村委会主任联动,共同找双方当事人交谈,讲清道理,终于使双方冷静下来。被告方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原告方也主动给予谅解,只主张赔偿2000元,双方握手言和。

    就是这样,从事审判工作的那天起,他就用这种和风细雨般的工作方式,春风化雨般的工作热情,以对党和人民、对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温暖着来自社会基层的颗颗寒冷的心。面对来访的人民群众,他总是热情接待,认真讲解,使群众怀忧而来,高兴而回,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在百姓心中树立了人民法官的良好执法形象。

    无私奉献 情注乡间

    “法槌在手,责任在肩,铁肩担道义,真情为人民”。这就是李盛,这就是一名纯朴的基层法官。他赢得了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和无私奉献精神,谱写了一个普通基层法官对人民无比热爱、对法律执著追求的新章。

    20多年来,李盛舍小家顾大家,一心扑在审判工作上。每天第一个到办公室的是他,最后离开办公室的也是他。为了更好地为辖区老百姓提供司法服务,他把家安在法庭,周末时间、节假日时间都坚守在岗位,加班对他来说也是家常便饭。在他的带领下,平政法庭开创了“周末法庭”、“假日法庭”等便民利民新举措。切实担当起山区老百姓安居乐业的守护神。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他是平凡的,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但就在这平凡中,铸就了他人生的辉煌,铸就了他无怨无悔的高尚人格和职业品德,也向世人展示了一名基层法官应该具备的忠于职守、秉公执法的时代风采!
来源:北流市法院
责任编辑:冯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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