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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悔的人生 执著的追求
---记2012年度“全区法院办案标兵”黄桂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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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冬玲  发布时间:2013-05-22 16:34:46 打印 字号: | |
  在龙州县人民法院,有这样一个傻人,说他傻,是因为在院机关好端端的工作他不做,主动要求调到离中越边境线不到10公里,谁都不愿意去的一个边境法庭工作。他把根扎在了那里,第一年,他就取得了傲人的工作成绩。他办结民事案件76件,全部调解或撤诉结案,全部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他,就是龙州县人民法院下冻人民法庭副庭长黄桂宁。2012年度,由于他工作成绩突出,被广西高级法院评为“全区法院办案标兵”。

    刻苦钻研强素质

    勤奋学习,肯钻研,这是同事们对黄桂宁的评价。刚开始进入法院工作时,由于他所学的不是法律专业,很多法律术语都搞不懂,可以说对法律一窍不通,是个法律“门外汉”,因此给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障碍。但是他没有气馁,自掏腰包购买了一千多元的法律书籍,工作之余认真研读,刻苦钻研,他总是见缝插针地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不断地学习法律知识,同时,他非常虚心地向身边的法官请教。渐渐地,他从一个法律“门外汉”变成“入门者”。2008年第一次参加司法考试就顺利通过。

    2012年初,下冻法庭法官紧缺,法庭工作条件差,离家远,谁都不愿意去。从事刑事审判工作的黄桂宁作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他主动向院党组提出,请求调到下冻法庭工作,院党组经研究,同意了他的请求。黄桂宁为了更快的适应新的工作岗位,更是通过各种方法迅速提高自己的民事办案能力,很快对民事案件的审理便进入了角色。

    注重调解促和谐

    黄桂宁说,办理民事案件只要不怕麻烦,用心去处理,案件总能得到圆满解决。因此,他在处理案件时,将调解结案作为首选结案方式,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庭前、庭中、庭后各个环节,努力追求案结事了人和。

    2012年8月,他办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开庭时,双方都纠集了上百名亲戚到庭,双方都表示,如果法庭的处理达不到自己的要求,就要与对方拼个鱼死网破。黄桂宁在庭审中果断地从审判员的位置上走向骚乱的人群,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双方的亲戚才慢慢冷静下来。休庭后,黄桂宁不顾休息,立即赶往双方的家中,向原告讲解诉讼风险和执行难问题,向被告分析法律责任和不良后果。虽几经劝说,但终因双方诉求相差太大没能促成当日和解。但黄桂宁没有灰心,在之后的一个多月里,他几乎天天往当事人家里跑。看到法官顶着烈日、忍着饥俄来回奔波,双方都被感动了,各自做出了让步。事后,原告激动地说:“要不是黄法官这么尽心,我哪会这么快就拿到钱啊!”而被告也感慨地说:“黄法官办案公道,我心服口服。”

    清正廉洁护法威

    作为法官,手中握有审判权,各种各样的诱惑随之而来。但黄桂宁知道公正是法官的生命,自己的任何偏差都会毁损法律的权威。所以在工作中他严格遵守 “五个严禁”的要求,处理案件时始终做到不拿群众一分钱,不吃群众一口饭,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今年初,一起案件的当事人在黄桂宁处理完案件后,一定要对他表示感谢,多次当面要送他一部手机,但他断然拒绝了。不久这名当事人从广东给黄桂宁寄来一个邮件包裹,黄桂宁打开一看是一部手机,里面还留了一张当事人的字条,要他一定收下这部手机。在退还当事人无望的情况下,最后黄桂宁还是通过各种关系将手机退给了这名当事人的父亲。正是由于他的清正廉洁,他所办理的案件从没有因为办案不公而被当事人投诉。

    黄桂宁说:“虽然法官的工作很累,很苦,但我从不后悔选择了法官职业。”他就是这样一名年轻的党员法官,他始终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作为自己的人生价值观,在普普通通的审判岗位上践行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司法最前沿阵地上默默奉献。
来源:龙州县法院
责任编辑:冯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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