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审判,打击犯罪,她铁面无私,坚守正义本色;帮教回访,心系妇儿,她柔肠百转,诠释司法温情;她就是北流市人民法院的“法官妈妈”罗建玲。在平凡的审判工作岗位上,她走出了不平凡的人生。
“人民的好法官,血汗钱的保护神”
2012年8月14日10时许,被告人李某、梁某、李某某合谋,在北流市广丰路将梁某某骗到北流市永安路新城国际小区新建的楼盘一楼楼梯口处,谎称被害人的儿子有灾难,要拿钱来做神功才能化解为由,骗取了被害人梁某某人民币10300元。
罗建玲法官承办上述案件。为了办好此案,开庭前,罗法官多次到被害人家中了解情况,得知被害人家庭条件非常不好,钱都是东拼西凑借的,现在被骗了,心情有多沉闷可想而知……。为了群众的血汗钱,罗建玲积极联系被告人的家属进行退赃。通过不懈努力,成功追回全额赃款10300元,解决了被害人的燃眉之急。
2012年11月30日上午,梁某某来到北流法院,紧紧握着罗法官的手感激地说“感谢您依法办案,为我追回了被骗钱款!”并送来一面锦旗,上面写着“人民的好法官,血汗钱的保护神”。
温情教育,少年流下悔恨泪水
2013年3月18日,北流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合同诈骗案,少年张某在“法官妈妈”罗建玲的温情教育下,迷途知返,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2012年2月份,张某向女网友郑某某提议合伙投资种植中药材石斛,并邀请郑某某来到北流市民乐镇某村张某某(系张某的父亲)家进行考察,双方达成了共同投资种植石斛的意愿,张某和郑某某作为合同一方在北流市民乐镇与当时自称为“张师傅”的张某某签订了一份《租赁管理合同》,合同约定由“张师傅”出租其屋顶并负责种植石斛,由郑某某、张某按相同比例共同出资做种植。之后,张某便三番五次以购买设备、石斛种子等借口对郑某某施骗,总计从郑某某手上骗取了85000元。
庭审现场,刚年满十八岁但已有一定社会经验的张某始终面带微笑、心态平静,丝毫没有一般少年被告人的青涩和紧张。应该从哪里入手感化他呢?罗法官一直主张庭审教育一定要“对症下药”,找准感化点才能“药到病除”。
在庭审时,罗法官像老师关心学生般对张某进行讯问,和风细雨的语言,渐渐的让张某放下思想包袱,消除了抵触情绪。随后,罗法官通过庭审了解到,张某因为对读书不感兴趣,小学未毕业便辍学外出打工。加上父亲张某某教育方式过于简单粗暴,导致张某非常抗拒。综合分析了张某的成长经历和案发过程后,罗法官认为亲情应是这个少年的“药引”所在!找准感化点的罗法官在休庭时间,和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官、张某的法定代理人及辩护人充分沟通,告诉他们如何在法庭教育时 “对症下药”。在庭审的法庭教育阶段,张某在罗法官有针对性的说服教育、检察官的循循善诱、法定代理人的真情召唤下,眼中闪出了泪花……
在最后陈述时,他说“谢谢法官对我的教育,我知道自己做错事了,我想和被害人说声对不起,我愿意认罪伏法。”
看守所里的“暖心课”
2013年3月6日这天,罗建玲法官来到北流市看守所,对17名女性和23名少年在押人员进行回访帮教,给他们上了一堂主题为“积极改造,重塑新生”的“暖心课”。
罗副庭长首先用亲情唤醒众人的良知,提出在押人员要摆正心态,把刑期当学期,努力学习法律法规和各方面知识,加强个人修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家庭观。作为女性,不能“等、靠、要”,不能依赖性太强,同时提醒青少年不要冲动行事,要学会控制自己。要牢记有付出才有回报,“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学习技能,自强自立,用自己的劳动创造美好生活。然后用审判案例以案说法,鼓励他们用法律重铸自我,多学法、用法。同时告诫他们要遵守国家法规,牢记教训,不能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以身试法最终招来牢狱之灾。还要懂得保护自己,遇事要冷静,合理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后,引入生命教育,以亲情为改造的动力。引导在押人员常念亲恩,常对家人表达自己的爱,在亲人的期望中改造,不能辜负他们的期望。
不少在押人员听了罗法官的讲话后潸然落泪,他们说:“在妇女节到来之际,自己犯了罪在押,法院没有遗忘他们,还来关心帮助他们,他们一定会改过自新,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一个普通的案件,能够影响当事人的一生”
罗建玲法官说过:“有的人可能一辈子没进过法院,我们决不能让当事人进过法院后一辈子恨法院。一个普通的案件,能够影响当事人的一生。”因此,在办案过程中,法官要深怀爱民之心,恪守爱民之责,工作中以和蔼的态度,耐心的倾听当事人的诉说,耐心向当事人宣传解释法律,拉近司法与群众的距离。为此,我们要以诚心对待当事人、以公心办理案件、以公正维护司法威严。她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从事法院工作十多年以来,她凭着对法官职业的忠诚热爱,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秉公执法,忘我工作,累计办理了1300多件刑事案件。因工作成绩突出她曾多次被评为优秀党员和政法干警。她从没有发生过错案和上访投诉案件,被群众誉为“包公式的女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