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早上,腾讯网视频转载报道了江西省某一基层法院公告千年后开庭的新闻消息。(《天天看》2013-06-04期)
法院公告千年后开庭?笔者也是作为一名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带着不懈的疑问看完视频新闻。该则新闻内容清晰反映的是江西省某一基层法院公告3013年2月16日至2月22日9:30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和二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3013年公开开庭审理案件?那可是千年后的开庭公告。笔者对照视频内容查阅了问题法院的公告栏目,但该院公告已经及时更正为“2013年”。难怪媒体对该法院的错误公告评点为:“达州史上最搞笑通告”:短短百余字,语句不通,错字不断。
从此事件的报道,笔者不禁联想到今年初在浏览广西一基层法院的网站时发现,该院网站公布现任院长的任职时间也是推迟了10多年时间。笔者发现后即电话告知错误情况并得到及时更正。
人民法院作为审判机关,掌握着生杀予夺的大权,作出的法律文书那是绝对要准确的;拟写法律文书一般要经过拟稿、修改、定稿和领导的审阅、签发后才能对外发送或公告,一定要认真对待,来不得半点的粗心和马虎。江西省这个基层法院就因为工作人员这种工作责任心不强、粗心和马虎或者说是工作的失误所造成;如果说是执行案件或者是中级法院以上的上级法院在公告执行死刑犯案件出现类似这种错误的话可就麻烦了,问题就大了。时下,全国上下各级人民法院均在开展提升司法公信力、确保司法公正的活动,该院因上述情况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了不良影响,严重损害了人民法院的形象和司法公信力,教训是深刻的,值得我们广大人民法院干警的反思,但愿类似江西法院这种工作不认真、工作责任心不强、粗心和马虎的情况不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