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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庆区法院分析广西法院缓刑适用情况并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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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景影  发布时间:2013-06-18 11:12:34 打印 字号: | |
  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通过对广西法院缓刑适用情况进行调研发现,当前广西法院缓刑适用率有如下特点:一是缓刑适用地区之间不平衡,缓刑适用率差别较大。百色和桂林等地的缓刑适用率较高,南宁和玉林等地的缓刑适用率偏低。二是适用缓刑的案件类型相对集中。以2012年为例,广西法院判处缓刑的案件类型前五位的是故意伤害、盗窃、滥伐林木、交通肇事和抢劫,此五类案件适用缓刑的案件数占全年案件数的近50%,适用缓刑的人数约占当年缓刑适用总人数的55%。三是对外地籍罪犯缓刑适用率较低。对外地籍罪犯适用缓刑的比率仅是对广西籍罪犯适用缓刑比率的五分之一。四是过失犯罪中适用缓刑率较高。特别是对交通肇事的罪犯缓刑适用率达到了70%以上。五是未成年犯适用缓刑比例较大。对未成年犯尽可能的依法适用缓刑符合少年审判的司法理念。

    与其他省市法院缓刑适用情况相比,广西法院的缓刑适用率比较偏低,导致上述情况的主要原因有:一是法官重刑思想比较普遍,对缓刑的功能认识不足。二是现行法律规定缓刑适用标准不明确,现行法律对缓刑的适用标准过于原则和抽象,缺乏可操作性。三是法院内部关于缓刑适用的审批程序设置不合理。程序过于复杂,严重影响了法官适用缓刑的积极性。四是社区矫正工作尚未全面、有效地开展。广西的社区矫正工作起步较晚,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五是判前社会调查制度未明确和规范。目前,广西对被告人适用缓刑时做好判前社会调查的工作方面基本仍是空白。六是附带民事诉讼调解面临困境。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制度不够具体化、规范化和透明化;受审理期限的限制,无法充分开展调解工作。七是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八是缺乏公开、透明的缓刑适用程序。九是判前羁押时间过长,适用缓刑失去应有的意义。十是对外地籍罪犯适用缓刑时顾虑较多。担心社区矫正工作无法顺利开展。十一是受社会偏见等因素影响较大。使法院和法官对缓刑的适用顾虑重重。

    为扩大广西缓刑适用,该院提出如下建议: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刑罚观念。二是建立缓刑适用标准体系,发布指导性意见。广西高院应统一制定指导缓刑适用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缓刑的适用标准。三是完善审判管理方式,提高法院积极性。四是建立健全缓刑适用公开机制,增加透明度。五是积极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解除缓刑适用后顾之忧。六是探索对外地籍罪犯的监管措施,平等适用缓刑。七是提高办案效率,减少判前羁押时间。八是加大宣传力度,普及社会主义法治教育。
来源:南宁市良庆区法院
责任编辑:冯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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