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下午,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邀请国有特大型企业东风柳汽职工代表37人旁听一起职工涉嫌挪用企业资金的刑事案件。该院将法院庭审作为廉政教育场所,坚持司法公开与廉政教育相结合,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被告人蔡某在柳州市环宇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宇公司)任销售员期间,利用其负责环宇公司与广西柳州新厦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新厦公司)销售业务的职务之便,收取新厦公司交付给环宇公司的货款共计人民币110000元归其个人使用。2012年9月20日,被告人蔡某在环宇公司内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东风柳汽职工代表在认真旁听完全部审理过程后一致表示,通过现场旁听庭审,接受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廉政教育,将引以为戒,在今后的工作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立足本职、勤勉尽责、廉洁自律,为企业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