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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州大地上的傲骨寒梅
——记全国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先进个人、平南县人民法院监察室副主任陈寒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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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雪梅  发布时间:2013-07-01 12:55:01 打印 字号: | |
  贵港市平南县旧称龚州,自唐代以来已置县1700多年。现全县辖4乡17镇,人口达140多万。在这样一个历史悠久的大县,有这样一位人如其名的女性:她凭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一丝不苟,秉公执纪,无私无畏,如一枝傲骨寒梅绽放出廉香朵朵,为龚州天平筑起了一道廉政防腐墙,谱写了一曲廉洁正气歌。她就是平南县人民法院监察室副主任陈寒梅。2013年2月,她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先进个人,是贵港市法院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个人。

    “只要是对的,就要大胆去做。”

    很多人不愿意做纪检监察干部,主要是因为怕工作上得罪人,但是陈寒梅却无所畏惧。她始终坚持原则,秉公执纪,敢于碰硬。一些好心的同事和朋友劝她:“你这样工作不怕得罪人吗?”她总是坚定地说:“干纪检监察工作这一行,查处案件是我的天职。我必须要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只要是对的,就要大胆去做。”为此,她积极协助院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贯彻落实,拟制修订各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及时处理来信来访,严格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在查处信访件反映的问题中,她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秉公办案,无论信访件反映的问题涉及到谁,都依法、依纪、依规逐一查清,查实后,依照相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由于她的不懈努力,有效地遏制了极少数不正之风的发生蔓延,为提升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形象立下了汗马功劳。同时也因为她的一身凛然正气,被当地群众赞誉为龚州天平的“女包公”。

    “要么不做,要做就要做到最好。”

    陈寒梅恪守着这样一条信条:人生应该有所追求,不管做什么事情,要么不做,要做就要做到最好。纪检监察工作业务性强,为尽快进入角色,陈寒梅坚持把学习放在首位,在工作之余努力挤出时间静心学习,刻苦钻研业务。同时,她深深感到要抓好纪检监察工作,根本在制度建设,关键在从源头抵制腐败。在实际工作中,她认真总结系统内外反腐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钻研新时期法院党风廉政建设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探索抓好纪检监察工作的新途径:为加强执法监督,在监督法官廉洁办案上推出“七抓”新招(抓源头、抓互督、抓抽查、抓“胃口”、抓谈话、抓助廉、抓宣传);为提高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她推行廉政谈话六项制度(任职谈话制度、提醒谈话制度、诫勉谈话制度、信访谈话制度、回访谈话制度、助廉谈话制度);为促进法官公正高效廉洁办案,她深入开展回访案件当事人活动;为推进法院廉政建设,她坚持每月定期编辑纪检监察简报,不定期出版廉政建设板报,她撰写的反腐倡廉稿件经常被中国法治网、广西日报、广西法院网、广西法制网、贵港人大等媒体采用。在她的不懈努力下,平南县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多次被县纪委、监察局评为“纪检监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特等奖,该院的廉政文化建设也走在全区法院前列,并得到上级法院的一致好评。

    “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

    作为监察室副主任,陈寒梅深知“己身不正,何以服人”的道理。她也常说:“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要以身作则、廉洁自律,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带头不做。”她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几年来,她时刻严格要求自己,从不滥用权力,不为金钱所惑,不为利益所动,没有收过当事人一件礼品,没有接受过当事人的任何请吃、请喝、请玩,也没有利用职务向审判人员施加过任何不公正的影响。用公正廉明、严于律己的人格力量,在全院树立了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的威信;以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清正廉洁的人格魅力,感染着全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正因为她具有很强的能力水平,所以她除了任监察室副主任一职外,还是该院党总支部副书记、妇女委员会组织委员。无论身兼哪几职,她也都能在工作中独挡一面,应付自如,按质按量完成领导交代的各项工作任务。

    梅花香自苦寒来。陈寒梅认认真真学习,踏踏实实工作,清清白白从政,与她打过交道的人都知道,她坦诚大方,从不唯利是图,领导、同事和群众都给予她很高的评价。党和人民也没有忘记她,组织上多次授予她荣誉,她犹如一枝铮铮傲骨的寒梅,在龚州这片土地上尽情绽放。
来源:平南县法院
责任编辑:冯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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