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志华同志1989年进入法院,2006年到崇左中院工作,2010年至今任该院常务副院长。他在法院勤勤恳恳耕耘了24年,忠实地履行法律赋予的庄严使命,固守那份对公正的执着;他以诚挚的爱,深刻诠释着那份不变的为民情结;他把无私的奉献和强烈的责任感,融入日常工作的一言一行;他以扎实有力的脚步,踏出一串串闪光的足迹: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荣获2009-2012年崇左市直属单位工作目标管理暨绩效考评一等奖、全区法院2009-2011年度绩效考评一等奖、2009-2010年连续三年“全区法院调解工作绩效考评一等奖,而他的个人荣誉则数不胜数,多年来被评为崇左市法院先进工作者、优秀法官、崇左市办案标兵等。
一心为民赢好评
在荣誉面前,滕志华没有陶醉,他反复告诫自己,荣誉是党和人民给的,只有多为人民群众着想,多做事实,多做好事,才能不愧于党和群众的信任。涉诉信访工作因为涉及利益广泛、当事人众多、法律关系复杂,被大家认为是法院工作中最难以进行的,许多法官宁愿多办几个案,也不愿意接触涉诉信访这项工作。在滕志华看来,作为该项工作的分管领导,别人不愿意做的事情,他更有责任和义务去把工作做好。对于上访当事人,滕志华同志总能笑脸相迎,细心倾听,耐心解答。每当滕志华劝走老上访户时,他又转过身走进办公室,仔细阅读上访的材料,把存在矛盾纠纷的隐患一一罗列,研究出对策,变上访为下访,在繁忙的工作中抽出时间,亲自到老上访户家再进行开导工作。老上访户深深地被滕志华同志感动了。通过多次接访、下访和回访,终于为老上访户解决了困难。滕志华同志经常说,与百姓打交道,主要是看你的心是否真诚,能否解民忧、排民难、护民利,如果你心中真的装着百姓,百姓是会理解我们的工作的。2012年滕志华同志一共亲自接待来访群众10人次,处理来信20余封,成功调处了一批涉案人数多、标的大、影响社会稳定的集团诉讼案,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和领导的肯定。滕志华同志就是这样用自己的一言一行践行着司法为民的理念,最终也赢得了民心。在滕志华同志的带领下,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取得良好成效,被自治区评为全区立案信访窗口文明单位。
加强审判促和谐
干工作尽职尽责,时刻高标准、严要求,努力争创一流的工作业绩,这是滕志华到法院工作之初给自己定下的目标。为这几十年的工作,他一直为这个目标孜孜不倦地努力和奋斗着。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滕志华同志都会拿出十足的干劲,一头扎进工作中。为响应区高院2009年开展的“调解年”活动,滕志华同志带领全院干警积极配合,定纷止争,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针对当时民二庭正在审理的一件涉及凭祥市某两大企业的合同纠纷,滕志华同志多次带领民二庭的法官,风雨来,雨里去,深入了解涉案双方企业的实际情况,充分体恤企业职工的心声,从企业发展、保障职工生活、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进行实际调研,这一调研就的将近一年的时间。经过滕志华同志与民二庭法官的不懈努力,案子终于有了和解的希望。滕志华同志不断加强与当地政府、人大以及其他部门的沟通,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和解合力,终于把这个标的达上千万的案件通过调解的方式结案了。在滕志华同志的领导下,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2010连续三年“全区法院涉诉信访工作绩效考评三等奖。
刚正不阿抵诱惑
一名合格的法官,不仅仅是多办案,办好案,还要能抵挡来自各方面的诱惑:权力、金钱、美女等。滕志华同志在群众心目中是一位刚正不阿、清正廉洁的好法官。在他心中,只有法律的公正。在多年的办案工作中,他始终坚持不办人情案,不接受当事人的一针一线。2009年滕志华在办理一件合同纠纷案件中,当事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要求豪宴请托滕志华同志为其通融,都被滕志华同志当场婉言拒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