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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山:法警大队“四加强”服务审判执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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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庄琳  发布时间:2013-07-05 11:00:42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蒙山县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完善管理模式,加强值班、学习、训练和监督,逐步实现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为法院有序开展审判执行工作保驾护航。

    加强值班。值班法警严格执行来访登记和安全检查制度,对每个来访人员都逐一检查,确保安检万无一失;主动询问和接待来访人员,规范信访的接待。对矛盾突出的案件当事人,妥善安抚当事人的情绪,察言观色,避免过激行为发生。同时加强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在思想上充分认识法院安保工作的紧迫性及重要性,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做到了人人防范、事事防范、处处防范。

    加强学习。不定期组织警队干警认真学习《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看管规则》、《人民法院安全检查规则》、《押解规则》等相关规定,不断提高警戒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工作责任感。主动联合公安干警,加大警力巡逻力度,并加强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提高应急处突能力。今年上半年,法警大队为刑事审判庭值庭136次,押解人犯 68人次,均未发生任何脱逃、自残和行凶等事故,为刑事案件庭审工作顺利进行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加强训练。狠抓和常抓司法警察的专业知识和执法技能、体能等科目培训,通过建立每周6个小时、每季度集中3天集训制度,按照高标准、严要求、强训练,扎实练兵,熟练掌握擒敌术、警棍术、盾牌操、射击等项目的标准技能,训练规范化、常态化、专业化、知识化;同时,规范押解、看管、值庭、安检等工作程序,切实提高警务保障能力、协作配合能力、警务实战能力,努力实现“一警多能,一警多会”,提升执法水平,力促司法警察整体素质上新台阶。

    加强监督。每次庭审后,由审判人员对法警值庭情况进行打分,做出评价;院务管理小组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对法警值庭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并将检查结果每月通报一次,通过综合评价,值庭情况将作为全年评先、树优等奖惩结果的重要依据。
来源:蒙山县法院
责任编辑:冯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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