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工作在审判一线的民事法官,我每天都会接触到各式各样的案件和形形色色的人群。通过办理这些真实的案件,让我深切地感受到,作为一名法官,不仅要具备过硬的业务知识去解决矛盾纠纷,而且还要用心、用真情去化解当事人的心结,只有法与情融合,才能将当事人的心结打开,才能定分止争,案结事了。
还记得去年我审理的一起离婚案件,这对夫妻已经结婚二十年,有一个刚满十八岁的女儿。原告黄某之前来法院起诉离婚两次,但被告农某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两次都判决不离。
这是他们第三次到法院离婚,通过审理,我了解到他们因感情不和已分居四、五年时间,彼此互不往来。但即便如此,作为被告的农某在庭审中仍坚持不同意离婚,她说自己是黄某的结发妻子,生是黄家的人,死是黄家的鬼,并且不想让女儿生活在一个单亲家庭里,被人看不起,如果法院判决离婚,她也不想活了,到时候有什么不好的后果,法院和主办法官要负责任。庭审后,我再深入了解得知,农某也清楚自己和黄某无和好可能,之所以不想离婚,主要原因是觉得自己已经不幸福了,所以也要拖住黄某不放,让他也不好过。
看到这对夫妻的感情已经彻底破裂,我多次找农某做思想工作,告诉她守着这桩无爱的名存实亡的婚姻对彼此都是一种痛苦的折磨和伤害,不如彻底地放手,人生的路还长,要想开一些,离婚没什么大不了。但任凭我好说歹说,农某就是食古不化,死活不同意离婚。
但我想,长痛不如短痛,痛过这一次,双方也许以后都可以从这段不幸的婚姻中解脱出来。考虑到农某生活比较困难,我说服黄某在经济上给予农某三万元的经济补偿,以使农某的心理平衡一些,最后判决两人离婚。
果然不出所料,拿到法院的判决书,农某很激动,痛哭流涕地说她不想活了,还质问我是不是拿了黄某的好处才判决他们离婚。虽然我很委屈,但看到农某如此,我没有把自己的委屈放在心上。而是陪着她,一边开导她,一边给她递纸巾擦眼泪。
下班回家后,我很不安,担心农某真地做出什么傻事来,她现在一个人租房住,女儿又不在身边,我匆匆忙忙吃了晚饭,到街上买了一些水果,找到农某所在的出租房。当农某打开门看见我的那一刹那,显得有些惊异,她万万没有想到我会在这个时候来看她。
我和她坐着谈心,告诉她我作出这样的判决,也是为了她着想,不想看到她这样痛苦下去,叫她想开一些。
谈了许久,农某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告诉我虽然离婚了,但她还有女儿,女儿很听话,很关心她,还说现在自己在一家快餐店打工,打算挣得多一些钱后,做点小生意。看见农某终于解开心结,我一颗悬着的心总算放了下来。
这个案子已经过去很久,但我却不能忘却,因为它告诉了我,要当一名称职、合格的法官,仅精通法律是不够的,还要有一颗真诚的善良的心。法官不仅要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威严,也要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