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文化 > 文化生活
孝:从“心”开始 以“法”约束
分享到:
作者:陈曦曦   发布时间:2013-07-18 08:58:25 打印 字号: | |
  百善孝当头,中华五千多年来,孝一直是我们民族的优良秉性。历史上,曾经有许多关于孝的故事广为流传,刘恒亲尝汤药、江革行佣供母、庭坚涤秽事亲等等,成为人们津津乐道的话题。

    可是如今,这个中华民族的美德却要用法律去约束,今年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护法》7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法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这条法律的出台,无疑给了我们所有人当头一棒。

    社会高速发展,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一切的一切看似都那么美好,我们却没有在意,父母正在日渐衰老,空巢老人越来越多,许多人都忽视了老年人,甚至一年都没有回家一次,何来谈孝。提高物质生活固然重要,但人不能忘本,在我们嗷嗷待扶的婴儿时期有父母无尽的照顾,他们给了我们最好的生活和爱,每一个有血有肉的人都不能忘记父母的养育之恩,之恩图报在陌生人之间存在,又何况是有血缘关系的亲人呢。虽然每次在电话里,老人都会说,你们去忙你们的吧,工作最重要,你们过得好我们也就放心了。孰不知他们心里是多么想念他们的儿女,希望他们的儿女能常回家看看,但又怕影响他们,打扰他们的生活。80后的我们,独生子女居多,从小受到父母的溺爱,只想着自己,重来不去为他们人多想想,也就不会换位思想,从父母的角度去想问题了。造成今天这样结局,是整个社会孝道的缺失。不在一个城市是最突出的问题,远距离造成想见不能见;工作太忙也是原因,种种的种种,常回家看看成为一句空话。

    如何去改变,如何去权衡,法律给出了答案,显示出人性的关怀和社会公道。法律是强制性约束,孝道还需从心开始,才能继续传承。不在一个城市,可是试着想办法将父母带到身边一起住或者一年让父母来住几个月。大城市有大城市的美丽,但美丽背后有泪和辛酸,不如回到家乡工作,呆在父母身边,享受天伦之乐。平时工作很忙,那就多抽时间去看父母。

    幸福像花儿一样,花儿不好好浇水和照顾,就会枯萎,幸福也是如此,亲情的幸福,是人世间最大最美的幸福,我们谁也不想体会“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的那份痛楚,那就让我们珍惜与父母在一起的每一天,关心他们,爱护他们,尽到一个儿女应尽的责任吧。
来源:灌阳县法院
责任编辑:冯夏丽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中国法院网负责网站设计制作 网络安全和技术维护
Copyright © 2024 by www.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浏 览 本 网 站 推 荐 您 使 用 IE 8 以 上 浏 览 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