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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之言:我不戴“尿不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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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罗念初  发布时间:2013-07-22 09:33:53 打印 字号: | |
  最近,河南省高级法院院长张立勇在“豫法阳光”微博拓展座谈会上没有点名地提到了一位“尿不湿法官”,此事经媒体广泛传播后,引起广大网友围观,有人褒之,有人贬之,有人质疑之,使“尿不湿”事件一跃成为2013年度法院系统的一大新闻。我在网络上看到许多法官同行不吝笔墨对“尿不湿法官”进行大肆赞扬,仿佛从中看到了法官的铮铮铁骨,看到法律的公平公正,看到审判工作的庄严肃穆。对此,我不敢苟同。我看到的,只有滑稽。

    为了确保重大案件庭审的严肃性和连续性,我们的法官就必须要戴上“尿不湿”去审案吗?一个法官戴上“尿不湿”,那合议庭的其他两位法官是否也要一起戴呢?那负责庭审记录的书记员呢?还有原、被告双方以及他们的委托代理人呢?还有值庭的法警呢?他们就不是人吗?庭审久了他们就不会尿急吗?他们如何在开庭审理案件的中途解决生理问题呢?照我说,干脆大家一起戴上“尿不湿”开庭好了,一群成年人戴着“尿不湿”在庄严的法庭上正襟危坐几个小时唇枪舌剑喋喋不休,那场面,嘿嘿,想想就觉得宏大而壮观。

    是谁这样缺德地规定,因为要维护法律的权威与严肃,所以我们的法官在开庭时就得憋着忍着,最终憋出一副副病恹恹的身体来,憋出一个个东倒西歪的模范先进和典型来?!肯定有人对我的质疑大为光火:你瞎嚷嚷啥?我们的先进和典型不都是这样来的吗?他们挑灯夜战,他们废寝忘食,他们呕心沥血,他们积劳成疾,最后他们为国捐躯——牺牲在自己为之奋斗的岗位上,这样的同志才是我们人人敬仰的先进典型啊。是的,每天翻开报纸,打开电视,登上网络,这样典型的事例几乎每天都在霸占着我们的眼眸,充斥着我们的耳膜。不知是我过于熟视无睹,还是我的觉悟不够高,反正我是高兴不起来也激动不起来,更提不起学习的兴趣。我也不想当什么先进和典型,我只想老老实实的上下班,正常的工作,因为我还想多活命几年,多见识一下我们伟大祖国欣欣向荣的繁华景象。

    在开庭过程中休庭会影响庭审的严肃性?我从来都不这样认为。在庭审时,如果遇到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时,就应该马上休庭进行合议。开庭的时间太长了,也可以暂时休庭三五分钟,让大家放松放松,这也未尝不可。

    法律不外乎人情。反正,换作是我,我是不会戴“尿不湿”去审案的。一般情况下,在庭审过程中,如果有当事人或者是诉讼参与人举手示意,请求上厕所方便,我们都会毫无阻止地准许;如果开庭的时间过长,我会提示审判长是否暂时休庭五分钟,让大家享受身体清空垃圾的淋漓快意,以便更好的投入到庭审工作中去。我们是在审理案件,是在和谐稳定的局面里处理矛盾和纠纷,而非禁锢人性或者是扼杀人性。翻遍古今法典,也没发现有哪一部法典哪一条法律规定不允许在庭审时去上厕所的啊。

    在此,我无意冒犯河南省那位戴“尿不湿”审案的法官,通过网上的信息可以了解到,这位法官平凡低调,此事并非是他有意自我宣传,拿“尿不湿”作秀为自己脸上贴金,他只不过恰好成为宣传材料上的一枚棋子而已。

    或许有人会说,从“尿不湿”法官的身上,我们看到了他兢兢业业的敬业精神,看到了他为维护法律的权威与严肃所作出的巨大努力。是的,对此我不否认。但是,我们更应该想到,当这样一则极具娱乐精神的新闻呈现在我们广大人民群众面前时,大家会是怎样一种哭笑不得的感受?难道宣传法官的敬业精神非要采用这种小儿科的手段吗?难道维护法律的权威与严肃就不能用其他更好更有说服力的方法了吗?

    或许“尿不湿”法官是一名敬业精神强、职业操守好的法官,或许他开庭戴“尿不湿”有这样或者那样的理由,在此我没兴趣了解其中的真相,我只是觉得:归根结底这只是他的个人行为而已,与先进无关,与作秀无关,与维护法律权威无关,我们不应该病态地去围观,不应该病态地对此予以大肆宣扬,更不能以此作为衡量一个法官是否先进的标准,病态地号召所有的法官都戴上“尿不湿”。

    最后,我想说,虽然我也是一名人民法官,一名苦苦挣扎在最基层的人民法官,我也开庭审案,但我从来不认为偶尔的休庭就是对法律的莫大亵渎,所以我也不会戴什么“尿不湿”,无论什么样名牌的“尿不湿”都不戴。
来源:融安县法院
责任编辑:冯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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