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采取多项切实有效措施,大力加强廉政建设,反腐倡廉取得显著成效,全院无一干警发生违法违纪行为。
该院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与审判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实行一岗双责,年初,院长和分管院长、分管院长和各部门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年底部门负责人向分管院领导述职述廉,班子成员向县委述职述廉,对全院干警进行廉政考评,不断提高廉洁自律意识。
该院加强阳光选人用人。对干警任职、岗位变动等重大人事问题都经党组研究,监察、政工部门提出具体意见,民主决策,任前公示,杜绝暗箱操作,做到任人为贤。
该院还加强注重经常性廉政教育。坚持每月组织一次廉政教育会,逢会必讲廉政建设。每当重大节假日前对全院干警进行提醒教育,并及时了解掌握信息,发现问题苗头,及时防范和制止。
此外,该院还将监督贯穿于办案全过程。建立信访监督、案件监督、案件质量评查和文书上网等全方位监督制约机制。并在院内各部门选任廉政监察员、在院外选聘廉政监督员,加强日常监督。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邮箱,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