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立广西大学法律系首位主任钟震,字震吾,1892年出生于广西柳江县木罗村的一个地主家庭。他12岁时就读于清末举人钟献亭所举办的私塾,后来到广州岭南大学附属中学读书,接着考入上海交通大学工科预科,但或许是命运注定,钟震便弃理从文。在上海交通大学就读不久的钟震先生就因为身体虚弱,绘图不工,便改考入上海东吴大学法律系。就是这一改考,便开始了钟震先生的法学之路。
在笔者看来,钟震先生的法学之路并不坦荡,但也就是这些曲折坎坷和多种任职经历,丰富了他的人生阅历,对于他在法学教育上的独到看法也有很大的帮助。东吴大学法律系毕业后,钟震并没有立即从事法律事务,而是到柳州第四中学教授国文和英文。直到1924年,他才出任在广州的桂军总司令刘震寰司令部的秘书。但到了1925年,因为刘震寰叛变失败,钟震也就回到广西,任过《柳州日报》的副刊主编、柳州县教育局长等职。1927年他到南宁后,出任省交通厅任秘书。或许是因为对法律的痴爱,1928年钟震自费出洋留学,在英国苏格兰爱丁堡法学院就读四年,毕业后获得硕士学位。在1933年又进伦敦大学攻法学三年,直至1936年回国。于1937年2月接受广西大学校长马君武的聘请,出任国立广西大学法律系主任、教授。钟震先生在国外研习法学期间,专于罗马法的研究,对罗马法亦有独到的见解和看法,罗马法是他主要教授的课程之一。在担任法律系教授的同时,钟震先生还出任广西省参议员及省府顾问。在钟震先生教授法学期间,国立广西大学法律系的法学教育有了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