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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川法院开展廉政文化警示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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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邓超  发布时间:2013-07-29 15:26:06 打印 字号: | |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司法作风建设,着力培养政法干警廉政意识,弘扬风清气正,7月29日,灵川县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共60多人到灵川县青狮潭镇江头洲村开展廉政文化警示教育活动。

    江头洲是我国北宋著名文学家、理学创始人周敦颐的后裔之村,有其独特的“科举仕宦文化”和“江头洲爱莲文化”,清乾隆年间至清末的一百多年间,该村出现了“一门两进士”、“三代庶吉士、“四代都翰林”、“五代五知县”等奇迹,出了大小官员200多人,其中五品以上的高官达37人,且为官者大多勤政爱民,清正廉洁,是桂林有名的“才子村”和“清官村”。 2008年桂林市纪委与灵川县纪委利用该村丰富的廉政文化资源,将该村建成“廉政文化教育基地”。

    活动当天,灵川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蒋家庆作了活动动员讲话,表明此次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的目的在于教育引导全院干警清白做人、廉洁从政、一心为民。他指出,做事应当先学会做人,凡事要多思考后果,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并要求全院干警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自觉践行中央“八项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以及自治区高院的“六个一律”规定,牢记中华民族廉洁从政的传统美德,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确保法官清正、队伍廉洁。

    随后,全院干警认真听取了导游对江头洲廉政文化的介绍,通过大量珍贵文物、图片,体味了厚重而浓烈的“爱莲文化”精髓。通过开展此次廉政教育警示活动,灵川法院将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与下一步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扎实推进法院司法公信建设,更好地履行人民法院的职责使命。
来源:灵川县法院
责任编辑:冯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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