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司法警察队伍的建设,通过一系列的培训方式和科学的管理模式,该院司法警察大队的警务保障能力以及科学履职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在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审判工作秩序以及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完成中心工作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以及地方的和谐稳定提供了良好的司法保障,得到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的高度评价。
调整人员结构,补充新鲜血液。巴马法院法警队伍人员年龄大多在40周岁以上,新的警员无法及时补充,这个突出的问题正逐渐影响到该院司法警察队伍的素质建设和警务任务的完成。为此,巴马法院及时与在当地党委、政府进行沟通,在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向社会公开招聘了4名队伍军人充实到司法警察队伍当中,并实行合同制管理,为法警队伍注入了新鲜的血液,增加了司法警察的活力与生机。
完善管理机制,落实双重领导。巴马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关于“编队管理、双重领导”的规定和要求,将之前分散到各业务庭以保障办案安全的司法警员收编管理,然后再根据个案需要临时调配,以发挥法警队伍的整体战斗力;同时,根据自治区高院、市中院关于司法警察机构指挥协调的规定和要求,成立了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协调上下级司法警察机构之间的指挥相互衔接,做到统一指挥,令行禁止。
加强培训力度,提高综合素质。根据司法警察司法任务的特殊性,着力建设一支具备极高的政治素质、较强的专业技能和业务知识的司法警察是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为此,巴马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司法警察的专业培训,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质量标准》的要求,根据审判执行工作的实际需要,制定了严格、科学的培训计划,留足足够的培训时间,拨付足够的培训经费,自行组织或者落实上级法院组织的业务知识培训,并定期聘请驻地方武警中队教官指导体能和技能培训。
改善警务装备,解决警员待遇。一直以来,巴马法院就警务装备的改善和警员的职级待遇问题积极与党委、政府沟通,得到了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全部解决了司法警察队伍的编制问题,落实了司法警察队伍领导层的调整及所有警员物质待遇问题。2013年,共投入8万余元充实警务用品、人身保险、特勤补贴等。
此外,巴马法院还通过建档案、订协议、练预案等方式,加强了与县公安局警务沟通与协作,规范了自己的警务司法行为。同时,细化了突发事件应对预案,以超前预测风险,有效地预防治安隐患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