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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根基层解民忧 一片赤诚为民情
——记阳朔县人民法院白沙法庭副庭长黄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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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猛 彭月秀  发布时间:2013-08-20 10:48:20 打印 字号: | |
  扎根基层法庭近十年,无怨无悔,一丝不苟,勤奋敬业。他是群众眼中的耐心细致一心为民的好法官,是同事眼中平易近人的好同事,是领导眼中独当一面的好帮手。在辖区,群众遇到纠纷上法庭,都知道有个认真负责为民解忧的黄法官,纷纷“点名”要求案件由他主办。他就是阳朔县人民法院白沙人民法庭副庭长黄志伟,一名普通平凡的法官,却用实际行动谱写了基层法官最光辉的一面。扎根基层近十年,他获得无数荣誉,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调解能手、办案能手等。2012年,他被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区办案标兵,并获得桂林市杰出(优秀)青年卫士提名。

    扎根基层,自我提升

    2004年8月,进入法院工作后,黄志伟便直接下到福利人民法庭。这一待,便在基层人民法庭扎了根。近十年来,他严格要求自己,对学术孜孜不倦、对工作精益求精,由福利人民法庭书记员、助理审判员一步步成长为白沙人民法庭的审判员、副庭长,逐渐挑起了基层人民法庭的大梁,成为阳朔法院派出法庭的业务中坚。

    黄志伟进入法院时,论天资学历,并没有很大优势,为忠实地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他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更有一股勤学敏思,刻苦钻研的“韧”劲。在学业上,他一进入法院就参加了广西师范大学法学理论研究生函授学习,在挑起法庭业务重担的同时,抓紧时间,攻坚克难,认真学好每一课程,经过不懈的努力,最终以优异的成绩通过通过了考试,取得了研究生学历。在繁重的业务和学习任务面前,他还持续挑灯夜战,备战司法考试。白天他忙工作,晚上挑灯学习,通过自身的不断努力,最终他顺利通过了A证。在业务上,他勤奋敬业,忠诚履职,以一个职业法官的要求勤学敏思,刻苦钻研,以忘我的工作热情、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对待自己所从事的审判工作。进入法院之初,作为一个年轻的同志,他虚心向法庭的老同志拜师学习,学做人,学法律,接受老同志的现身说法和言传身教,在逻辑思维和业务素质上不断产生新飞跃。在学习和业务上的付出和汗水成为了他人生的积淀,为他个人的不断提升作了最好的铺垫。经过几年的磨砺,他从青涩走向了成熟,成为基层人民法庭的审判业务骨干。

    勇挑重担,尽职尽责

    黄志伟实实在在做人,踏踏实实工作,真真实实为民。不管工作再苦再累均无半点怨言,从不向组织和领导提半点要求,进入阳朔法院工作近十年始终安心基层人民法庭工作。2010年5月,黄志伟调任白沙人民法庭后,他更是任劳任怨,成为庭里审判和执行的中坚力量和领导的好助手。2010年以来,白沙法庭先后获得自治区法院先进集体、自治区级妇女儿童维权岗等多项荣誉。

    白沙法庭管辖白沙、葡萄、金宝和杨堤四个乡镇,辖区共42个村委302个自然村,人口13.1万,其中金宝和杨堤属边远山区,交通极不便利。由于辖区地域广,交通不便,人员配备不足,白沙法庭是阳朔法院审理案件最多的庭室之一,年人均办案达百件,案多人少的矛盾十分突出。

    调任白沙法庭后,黄志伟不怕艰辛,不辞辛劳,挑起重担,主动将案件揽下来办理。两年来,他主动加班加点任劳任怨,一个人就承担了白沙法庭近一半的审判任务。白天开庭、调解、执行、下乡看现场,晚上加班查资料写判决书,除上班时间认真工作外,还常常利用节假日、双休日加班加点工作。同事们将他的工作状态描述为真正的“白” “黑”、“5 2”。法庭的领导看在眼里,疼在心里。“到白沙法庭后,除了孩子出生时请过一个星期的假期,他从来没有好好的休过一次假。虽然知道他很辛苦,可是工作需要他,人民法庭需要他。”白沙法庭庭长夏兆海带着愧疚的语气如是说。2012年国庆期间,本打算让他好好的度过一个国庆假期,好好休息。不想,辖区葡萄镇发生林场纠纷,附近两个村子发生械斗,多人伤亡,情况危急。作为辖区法庭的副庭长,黄志伟临危受命,放弃假期放下家中只有半岁的孩子,入驻事发乡村一个多星期,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做相关工作,最终依法妥善处理了这起突发事件。事件结束后,他毫无怨言的重新投入到繁忙的工作当中。之后,有人问起驻村的感受,他说:“只是觉得有点对不起我妻子和女儿,平常忙本来就没有多少时间,本来想趁这个假期好好陪她们,却因为要驻村而失约。”

    注重调解,司法为民

    作为一名法官,黄志伟不仅注重办理案件的数量,更注意所办案件的质量,视案件质量为生命。在审理的全过程加强调解,多年的工作当中他总结出换位法、疏导法、亲情法等多种调解方法,促使调解成功,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做到案结事了。

    2012年7月,黄志伟主办一起相邻通行案件,被告是一位七十多岁的古稀老人,因为阻止修筑村内道路被起诉至法院。原告与被告是同村人,原告认为其修路不仅仅是为了自己出行方便,也是为了全村人的公益,被告阻止修路不对,要求被告停止侵害。如果法院就此判决老人败诉,可能会加深原、被告双方的矛盾,还可能会造成多方面的负面影响。他接手案件后,了解到老人原来是同意修路的,但在修路过程中,原告不慎占用了道路旁老人所管理的土地并损坏了土地内的农作物,老人才反对修路。于是他召集双方进行调解,通过鼓励和批评教育相结合的方式耐心进行调解,做通了原告的思想工作,原告同意对老人的损失进行补偿,但老人还是不同意修路,就此调解结案。他没有放弃调解,经调查了解到老人有个儿子,老人的儿子也是赞同修路的,而且道路修好后也方便老人的出行。于是他找到老人的儿子继续作老人的工作,并且到现场勘查,厘清了道路与老人土地间的界限,再次召集原、被告到现场进行调解,最终感动了老人,达成调解协议,使双方的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杨堤乡某村的八旬老人叶运嫂,年老多病,由于三个儿子不尽赡养义务,生活陷入困境,她想起诉却无法到法院。2012年12月,当叶运嫂委托他人将自己的难处告诉黄志伟后,黄志伟多次驱车到老人家中了解案情,并做老人三个儿子的工作。一次,天降暴雨,黄志伟牵挂老人生活,驱车两个多小时来到老人家中,由于山路泥泞,黄志伟多次被迫冒雨推车,到达老人家中,黄志伟已被是满身污泥,连同往的同事都被他的耐心和细心感动。最终老人的案件通过巡回法庭,在家门口就得到了调解,黄志伟同志就是这样不辞辛劳真心为民,用法律为老人撑起了合法权益的保护伞。

    十年如一日,黄志伟扎根基层法庭,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了人民的审判事业尽心竭力,为当事人排忧解难,为法院建设做出了自己的贡献,有效地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谱写了一曲曲和谐的司法动人乐章。
来源:阳朔县法院
责任编辑:冯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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