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法院坚持以人为本,始终围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工作重点,认真开展各项专题教育活动,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工作来抓,2012年,该院荣获自治区高院“20年无干警违纪违法全区公正廉洁模范法院”、自治区文明委“和谐单位”等荣誉称号。
抓班子建设。该院党组认真学习领会十八大报告精神,通过中心组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努力提高班子成员政治思想理论,领导作风进一步转变。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经常通过民主生活会,在班子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监督,为开展好各项工作提供坚强的思想组织保证。
抓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引导干警深入查找剖析问题,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用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事例教育干警廉洁执法,使全体干警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进一步提升;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重点查处利用审判权、执行权索贿受贿、枉法裁判、谋取私利等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对违法违纪人员严格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
抓审判促公开。全面落实立案、庭审、宣判、执行、法律文书等工作公开制度,便于社会各界通过公开的内容了解、监督法院工作;落实各项司法告知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诉讼义务、诉讼风险。
抓廉政制度。出台《雁山区人民法院廉政保证金奖惩办法》,年初每位干警向纪检监察室交纳一定数额保证金并签订《廉政保证承诺书》,干警若有违法违纪行为,按标准扣罚廉政保证金,并实行“一岗双责”、责任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