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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法律之爱 护群众之利 促社会之和
——记上思县人民法院思阳人民法庭庭长何立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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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凰汇  发布时间:2013-09-10 15:03:19 打印 字号: | |
  上思县人民法院思阳人民法庭庭长何立群,扎根基层工作34个年头,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用心调解,全力化解矛盾纠纷,很多棘手的案子到他手里都能迎刃而解,犹如“门神”般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法庭外,在十万大山的小县城——上思县,用朴实无华的“山区情结”践行着“为民司法”誓言。

    播法律之爱

    思阳法庭辖思阳镇、叫安乡、那琴乡、公正乡、平广林场一镇三乡一场,辖区人口约10万人,案多人少矛盾突出,为了能方便群众诉讼,何立群将调解前沿阵地延伸到村屯,从源头上预防、解决社会各类矛盾纠纷。他带领法庭干警与各村屯、社区签订“无诉村屯、社区”共建协议书;在各村屯、社区设立法官工作室;并派驻法官向各村屯、社区群众提供“家门口”的便民司法服务;专门制作了法官便民服务联系卡,郑重作出承诺:诚心为民,热心送法,有纠纷请联系法官。

    今年6月18日下午刚下班,何立群接到一个急电,内容是那琴乡村民周某雇请了广西靖西县人隆某帮其拆除旧房,在拆房的过程中,隆某不幸被倒下的墙压死。事件发生后,隆某的家属强烈要求周某必须要支付50万元的赔偿金,但周某表示赔偿金过高无力赔偿,双方由此产生纠纷。后经那琴乡司法所组织人民调解也依然收效甚微,隆某家属眼见赔偿金久不到位,情绪愈发激动,从南宁、靖西等地召集了二十多个亲戚朋友向乡政府施加压力,扬言如果不能妥善解决就要把死者尸体抬进乡政府。就在此时,那琴乡乡长想到了办公桌面上那张法官便民服务联系卡。

    接到电话后,何立群于当天晚上7点迅速赶往那琴乡,并约集双方当事人,通过进一步的沟通交流,大致摸清了双方当事人的心理动态和基本诉求,随后从调解方案、诉讼成本等方面逐一帮助当事人分析利弊、理清思路,积极为双方当事人寻求最佳调解契合点,既保障了受害人家属的合法权益,也在法定赔偿范围内充分考虑到了赔偿方实际承受能力。最终,在何立群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欣然达成调解协议,周某同意赔偿11.5万元并当场履行兑现5万元,彻底平息了受害者家属的悲愤情绪。

    护群众之利

    在自然灾害来临时,基层法官如何发挥自己的作用?何立群给出了这样的答案:“尽到法官的职责,不顾一切化解群众纠纷,维护受害方权益。”

    2012年8月17日,瑶族人赵某、蒋某接到县电力公司那荡供电所工作人员的电话,称因台风影响,伏倒的树木压垮电源线路造成电力中断,让赵某等人过去帮忙排除妨害。随后,赵某、蒋某等四名村民迅速赶到指定地点,并将障碍物全部清理。但不幸的是,赵某和蒋某在经过回家途中的一条漫水桥时,被突如其来的洪水卷走身亡。悲痛万分的亲属要求电力公司予以赔偿,电力公司方认为死者的死属于自然灾害,故不予理赔。

    此案由于涉及瑶胞利益,并发生在灾后重建期间,社会舆论影响较大,经逐层上报后,受到时任区党委郭声琨书记的高度重视并亲自过问,在司法所介入后,上思法院迅速跟进,在组织第一轮调解时,何立群亲自到现场指导调解工作,面对电力公司法律顾问,他不厌其烦的翻法条、讲法理,最终在案件定性上达成一致;面对法律知识较为薄弱的受害人家属,不但提出了调解方案,还帮助受害人家属计算赔偿数额,法官高水平的业务能力的和亲民态度,极大抚慰了受害人家属的激动情绪。然而,电力公司认为赔偿金额过高一时没有接受,原以为已经进入正轨的调解形势顿时陷入僵局。

    面对人民群众的切身权益,受害人不能等,法官更不能等。没多久,在彭文军副县长、县委政法委有关领导的督促下,何立群联合司法、公安、信访等部门,开启了该案的新一轮调解方案。一方面,由何立群出面继续开展电力公司的调解工作,为他们算好政治、经济、名誉三笔账。另一方面,由信访局、司法所着重安抚好受害方家属。前后经过两个月的努力,最后电力公司终于同意给付受害人家属赔偿金28万元。拿到钱后的受害人家属激动得痛哭流涕,负责督办该案的彭副县长也不由得竖起了大拇指。

    像这样温情调解的案例何立群审结的还有很多,他始终坚信,调解是解决民事纠纷的最佳途径,他通过到村里走访群众,了解群众的疾苦,了解群众对法律的需求,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排查矛盾纠纷,指导民调组织调处民间纠纷,将化解矛盾关口前移。

    促社会之和

    常言道:“一辈官司几辈仇”,民事纠纷看似鸡毛蒜皮,但处理不好,小则拳脚相加,大则酿成惨案。法官担负的职责就在于化解矛盾止纷争。何立群最大的特点就是善于调解矛盾纠纷,甭管接到多棘手的案件,他总是第一时间去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尽最大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化干戈为玉帛,握手言和”,这是何立群的追求,多年来,他以社会稳定为前提,依法调解各种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减少矛盾的激化。

    “两任司法所长都化解不了的矛盾,让何庭长在几天内就解决了。”现在,当你走进平福乡雄杰村,偶尔还能听到这个已被传为佳话的真实案例。

    2012年初,平福乡雄杰村百龙屯的黄某在自家承包的“叫岸山”山头扩大甘蔗种植面积,恰巧同村刘某家的祖坟在该承包山山脚下,由于祖坟年久失修、坟状不明显,黄某在请来挖土机开荒时,不慎将刘家的祖坟毁坏。刘某发现后勃然大怒,认为这是极不尊重刘家的行为,也是很不吉利的预兆,于是气势汹汹的跑到黄某家理论,恰巧黄某家无人在家,气急败坏的刘某召集了同族20余人,手持铁管、木棍等工具一起到黄某经营的代销店内,将店内的电视机、冰箱、货架等物品砸烂。2013年1月15日,刘某在合肥火车站被合肥站派出所民警抓获,后又被上思法院以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930元。

    出狱后的刘某并不“罢休”,认为刘家的尊严受到了极大的侮辱,欲把事情再次闹大。他遂召集了平福乡、华兰乡、南屏乡、思阳镇及附近宁明县的同系家族代表到黄家商讨赔偿,黄某也“不甘示弱”,联合了当地的黄氏家族成员一起来帮“涨气势”。刘某提出要求赔偿18万元,黄某则以无证据证明坟地是由推土机毁坏为由,不肯接受刘某提出的赔偿要求。刘家人商讨不成,恼羞成怒欲组织同族约2万人到黄家讨说法。

    眼看一起普通的邻里纠纷就要演变成恶性家族冲突,考虑到该案涉及人员多、波及面广、影响力大,稍有处理不慎,不仅影响到上思县辖区的社会稳定,还可能会波及到周边区县的安定。何立群群闻讯后迅速赶往雄杰村召集双方代表进行沟通,要求双方当事人应首先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暂先平复彼此的激动情绪。随后,何立群约同乡政府人员一起通过现场勘查、走访村民、查看家谱等方式,核实了祖坟损坏情况,并结合当地风俗习惯提出可行性方案。刘某方家族代表意见不一,不愿意做出让步,何立群循循善诱,引导其换位思考,黄家这时态度也有了缓和,表示了歉意。最终,黄家答应给予适当赔偿,刘家也表示不再追究,一场群体性纠纷就此得到平息。

    案子一件一件办,年龄一岁一岁长,从事基层审判工作34年来,何立群所审的案子无一超审、无一改判或者发回重审,无一案件因工作不负责任诱发案件当事人上访或者信访。“只要我们把群众当成亲人,群众也会把我们当成亲人”,在不断的实践中,何立群道出了其中的奥妙。这就是何立群,一个不断在审判中创造卓越,在平凡中超越自我的法官。他没有声名显赫的地位,也没有值得炫耀的财富,但他就是这样无怨无悔,把最美的青春年华献给了自己热爱的审判事业,将辛勤的汗水洒在了上思县的基层法庭,用一颗对审判事业忠诚而执着的心,照耀着美丽的十万大山!
来源:上思县法院
责任编辑:冯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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