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桂英2008年调入立案庭工作,曾任立案庭副庭长,2013年7月任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庭长。她不断积累实践经验,真情调解,妥善处理敏感案件,三年来共立案调解各类民商事案件1000多件,处理信访850多起,所经办案件无一引发涉诉上访,真情调解调出一片和谐,为“平安隆安”增添了和谐的正能量。2009——2012年连续四年被评为隆安县法院调解能手;2009——2010年连续两年被评为隆安县综治与平安建设先进个人;2010、2012年两次被评为隆安法院先进个人;2011——2012连续两年被评为南宁市法院系统调解能手;2012年被评为全区法院信访维稳工作先进个人。
真情调解,调出和谐。三年来,她创新开展工作,坚持“情感的交流,善意的劝导,真诚的说服,双赢的效果”的理念,带着更多的真情和耐心,帮助群众解决好实际问题、解答好实际诉求,妥善处理各种敏感案件,调解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共调解各类民商事案件1000多件,解决诉讼标的4000多万元,自动履行率达90%。结案后,当事人无缠诉、无上访、无申诉、无投诉。共主持诉前调解各类纠纷31起,解决纠纷28起,引导当事人走诉讼程序,解决纠纷的3起。共接待群众来访356人次,处理群众来信34封,没有发生因信访事件处理不当而导致群众上访、投诉的现象,调出一片和谐,得到了群众和干警的认可,先后被评为隆安县法院调解能手、南宁市法院系统调解能手、全区法院信访维稳工作先进个人等。
创新方法,促进和谐。善于运用心理学、社会学、教育学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开展有针对性的调解工作,注重情、理、法的融合,把法律的力量、道德的力量、乡风民俗的力量结合起来,充分运用说服教育、亲情感化、平等协商等方式促使当事人握手言和。此外,注重研究和掌握调解的决窍、技巧,提升自己的调解技能,并结合案件实际和辖区风俗习惯,不断拓展思路,创新调解工作方法。除了利用上门、电话等方式与当事人沟通外,还创新地运用了短信、QQ、微信等较为灵活便利的调解方式,取得了良好效果,促进了社会和谐。
延伸服务,增加和谐。注意做好判后答疑工作,没有发生因案件处理不当而引发群众上访、投诉的事件。及时进行案件回访,督促义务方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今年以来,共回访案件当事人153人,征求意见建议13条,结合群众意见制定改进措施4项。2010至2013年,通过“巡回法庭”调解各类案件200多件,就地调解、送达文书、法律咨询等便民利民活动,受教育的群众上万人。开展法律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2012年,在各乡镇开展法律宣传11次,受教育群众达3000余人(次),有效地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为辖区社会平安增加和谐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