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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中院分析执行工作存在问题并提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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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梁仓吾  发布时间:2013-09-16 09:55:26 打印 字号: | |
  百色市法院认真扎实开展党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专项积案清理工作,据统计,全市法院共有10件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涉案标的863万元。截止7月,10件积案已清理完毕,执结标的863万元,执结率100%,标的到位率100%。在专项清理工作中,百色中院经调研发现,涉党政机关生效裁判执行工作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执结率低。涉党政机关案件往往形成时间长,关系复杂,难以执结,一般都是多次协调后仍然无果的硬骨头案件。二是被执行单位不配合。一些官员法制意识淡薄,不配合法院执行,甚至利用权力设置人为障碍阻碍执行,抵制执行情绪严重。 三是现行司法体制存在弊端。人民法院设置地方化,人、财、物在很大程度上隶属于当地党委政府,使法院自身难以公正司法。四是可供执行财产少。地方政府往往财政紧张,甚至背负债务,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府办公楼不能查封,财政专项基金不能冻结,可供执行的财产太少,执行能力薄弱。六是法院执行力量不足。法院在执行涉党政机关案件时存在畏难情绪,不能公正司法。

    针对存在的问题,该院建议:一是加强沟通协调,做好政府法治参谋。处理好法院与党委政府、人大之间的关系,多方争取配合与支持,使政府职能部门认识到依法履行执行义务,是法律要求,是各级党委、人大和政府的一贯要求,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二是加强教育疏导,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加强对执行申请人的教育疏导,让执行申请人看到解决问题的希望,了解政府职能部门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促成执行和解。 三是完善法律法规,用好制度保障执行。总结执行工作经验教训,整合和完善执行法律规则,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执行法》,对执行的体制、机制、程序、措施、权限、义务和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科学的规定,保障执行工作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政府良好的法治和诚信形象。四是完善执行体制,借好外力排除干扰。对涉党政机关案件的执行采取有力措施,改变仍然由审理法院执行为主的做法,从制度上规定案件由上级法院提执或指定其他法院执行,避免干扰和影响。五是增加财政支持,做好根本促成执行。建议财政拿下出部分专项合同资金用于涉党政机关案件的执行。同时,建议扩大司法救助资金使用范围,对涉党政机关案件困难当事人也使用司法救助资金,解决其生活困难。六是强化执行力量,解决法院自身难题。各级法院要在执行工作上加强相关人力、物力配备,强化执行队伍建设,更新执行装备,保障法院执行力量不受削弱。
来源:百色市中院
责任编辑:冯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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