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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手记】多管管“闲事”何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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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韦婷华  发布时间:2013-09-17 09:09:28 打印 字号: | |
  恰值中午,透蓝的天空,悬着火球般的太阳,云彩好像被太阳烧化了,也消失得无影无踪,周围一切都很明亮,空气也静止了一般。

    刚吃过午饭,我在庭里的食堂洗碗,一位老人静悄悄地来到我跟前,我回头吓了一跳,原来是下班后我忘记拉上大门了。老人七八十岁的模样,带着一顶草帽,身上穿着黑色长袖的粗布衣服,显得与这炎热的天气格格不入。我问她:“阿婆,你有什么事吗?”她的声音颤抖着:“阿妹,这里是法庭吗?”我刚回答“是”,老人的情绪就激动起来:“我就是要找法庭,我的儿子不养我啊,两个都不养······”我把老人领到饭厅,给她盛了碗绿豆粥:“阿婆,你先喝完绿豆粥降降暑,慢慢说。”她一边喝一边絮絮叨叨在述说着自己的不幸遭遇,从她凌乱断续的的表述中我已经收集到了有用信息,原来是农村中最常见的赡养纠纷,大儿子不养他,小儿子是痴傻,根本就难以自食其力还依靠老人养活。眼泪簌簌地从她那枯树皮一样的脸上滚落下来。我问她:“啊婆,那你是想告你的儿子吗?”听我这么一说,她的眼泪更像断了线的珠帘:“我不知道告什么,我这辈子第一次来法庭,他们不养我我就饿死了,我老人家都还没饭吃。”我赶紧盛了一碗饭夹了鸡蛋和肉递给她:“阿婆你慢慢吃,听我讲就哈了。”老人狼吞虎咽起来,模样让人看着心酸:“阿婆,如果你要告你儿子要交诉状,还要交钱,诉讼费。”“我没钱,他们还不给我饭吃呢……”我仔细思量着,老人要告儿子没有钱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但是案子排期调解或是开庭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不能解决老人的燃眉之急,毕竟一天三餐不能少啊。如果找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去她家调解去做她儿子的思想工作解决问题,既可以节约成本又可省时。她吃过午饭我跟她交代:“阿婆,这样吧,你先去找公社那边的司法所去帮你调解一下,快一点,解决不了再来法庭起诉。”“可是公社我已经几十年没去过了,在哪里啊?”“你出了铁门往左一直走,到十字街再右转继续走两分钟。”“我就是晓不得啊,阿妹你带我去吧,你就当积阴功……”老人满脸期待地恳求着。我耐不住磨,拿了伞和矿泉水带她出门。

    外面骄阳似火,知了叫得震天响。我们一老一少走在高温的热浪里,老人腿脚不便走得很慢,可想而知她冒着烈日从四里以外的村里走到法庭是多么辛苦。走了二十分钟终于走到司法所的门口,我已经累得气喘吁吁。我把老人安排在一棵大树下的石凳上,将餐巾纸和矿泉水递到老人手上,叮嘱她:“这个地方就是管你这个事的,你等这个门开了就进去,很快就开了,旁边那个小门是厕所。”反复交代了几次知道确定她听懂了我才敢离开,起身的时候听到老人颤抖的声音:“阿妹,你是个好干部啵。”

    一个风烛残年、老无所依的老人,在她眼里,所有吃“国家粮”的人都是干部,此时此刻都是她的救命稻草。也许会有人说我傻说我多管闲事,只要把路线指明就可以了,要是在路上老人家摔倒或中暑还有别的什么意外,我便会跳进黄也洗不清了。但是赠人玫瑰,手留余香,不求为人锦上添花只需雪中送炭,对于一个老人,我做的只是举手之劳,但是却关乎她生死的莫大利益。作为一个公务人员,只有敢于管“闲事”,乐于管“闲事”,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情感,把人民的利益当做自己的事业去奋斗,才能问心无愧地去吃这口“国家粮”。
来源:平乐县法院
责任编辑:冯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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