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国庆节已经临近,西林县法院为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四风”,2013年9月17日,该院开展了节前警示教育和重温规范相结合的学习活动,为全院干警自觉抵御不正之分念上廉洁自律 “紧箍咒”。
学习活动中,该院院长郑汉北要求全院干部职工重新温习中央八项规定、最高法院《法官廉洁从政行为规范》、“五个严禁”、广西区高院“六个一律”等规定,同时结合上级部门《关于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文件精神,全院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八不准”:不准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不准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永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不准接受礼金、礼品、购物卡和土特产品;不准用公款组织旅游、健身和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以各种名义滥发、变相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准违法规定借用下级单位车辆、公车私用;不准违规开展各种节庆活动;不准利用节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借机敛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