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干警党性修养,始终保持队伍的纯洁性, 9月18日上午,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院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会议暨廉政党课,分析当前的作风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问题,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自觉性。河池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洪波作讲话,副院长罗大庆主持会议,中院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黄洪波院长首先分析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以及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必要性,并分析了当前干警在执法思想、司法行为、司法态度以及法治理念上存在的具体问题。
就如何加强作风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黄洪波院长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有自律意识。法官代表着公平正义,处在这一位置,往往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甚至一些人“公关”的重点,一定要时刻保持头脑清醒,经得住考验。要干净干事,秉公执法。要做到情趣健康,谨“爱”慎“好”。二是要完善制度,建立反腐倡廉长效机制。领导干部一定要带头遵守和落实规章制度,充分发挥制度的约束管理作用。要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着手,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着力解决司法不公、效率不高、作风不良等问题,努力锻造政治坚强、执法有力的法院队伍。三是要强调落实。落实负责制、通报制、追究制。四是要结合岗位实际改进作风。
黄洪波院长最后要求,全院干警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最高法院和自治区高院制定的各项改进司法作风方面的措施,注重廉洁自律,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查处并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责任制,要对审判、执行等工作上存在的司法理念、司法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确保司法公正廉洁,确保干警队伍不出问题,所办案件不出问题,各项工作不出问题,推进法院各项工作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