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县纪委根据近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与横县法院探讨如何做好干部的廉政思想教育,结合近期法院审理一些贪污受贿案件,横县法院和横县纪委决定“以案说法”,组织住建局、烟草局等有关部门90多人以旁听庭审、评议案件的形式对干部进行廉政教育。
9月24日,横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树轩受贿一案。被告人李树轩原是横县平朗乡规划建设管理站工作人员,2012年至2013年2月,横县平朗乡开展2012年度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国家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危房改造申请户给予相应的补助,具体工作由横县平朗乡规划建设管理站负责实施。期间,其利用参与危房改造工作中负责对危房改造农户申请材料的审查、实地核实和验收等职务之便,非法收受31户申请危房改造补助农户给予的好处费共计人民币61800元,并为申请户谋取利益。横县人民检察院认为,李树轩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旁听人员认真听审,接受了一次现场廉政教育。在阳光评议案件座谈会上,参加旁听的干部纷纷表示,现场旁听案件庭审,亲眼目睹法庭审理的场面,触动很大,非常有针对性、警示性,很有说服力和教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