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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青女法官的刚与柔

——记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法官陈之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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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苏益?  发布时间:2013-09-29 10:19:07 打印 字号: | |
  陈之焱,一名80后年轻的刑事审判法官,面对各种刑事犯罪分子,她无所谓惧,刚正不阿,依法审判,狠狠打击各种犯罪,守护着法律的威严;面对青少年儿童,她尤如一位大姐,将自己所特有的女性温柔,倾注一腔满腔热情,去关怀和爱护,帮助他们沿着正确的人生道路茁壮成长。

    严肃执法服务边疆

    陈之焱,是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的法官。刑事审判第二庭,主要负责审理的是走私、贩毒、贪污、渎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侵犯财产等犯罪案件,常年要面对的是走私、贩毒分子、贪污分子,年仅27岁的陈之焱同志在审判岗位上却能坚守法律与道德底线,拒绝所有的不法诱惑,将经手的每件案子都严格依法定程序及法律规定办好、结好。

    以前的陈之焱一直处于法官助理的角色,在协助其它法官办案的几年时间之中她厚积薄发地磨练了自己。2013年6月开始担任法官开始独立办案,短短的2个多月的时间内她就参加了14件案件的审理工作,在她主办的被告人李达平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一案当中,被告人从东兴走私了泰国产西部数据品牌电脑硬盘620块、中国产希捷品牌电脑硬盘310块入境,价值人民币43万元,经计核应逃税额达5.9万元。案件审理过程中,她对公诉机关移交的证据进行了细致的审查,细心核对每一个细节与材料,不计其烦地重复最琐碎与繁琐的工作,直至案件得以顺利结案。她致力于使自己所经手的案件都成为经得起法律与历史推敲的铁案,愿意以自己的行动践行一个法律人最淳朴的理念与品格,为边境地区的稳定与繁荣作出了最实际的贡献。

    传播法律关爱社会

    2013年六一儿童节之际,中院组织人员至那良镇滩散小学与留守儿童共度节日,陈之焱主动承担起“模拟法庭进校园”的活动任务,她利用自己刑事法官的专长,从写脚本、准备道具到组织人员进行彩排,在短短的2天之内,将平时复杂的法庭内容浓缩至了20分钟以内,当日与同事们一起冒雨驱车往返4个小时,亲自赶到了六年级同学的课堂之上,让小学生们亲自上法庭扮演审判员、公诉人、辩护人等角色,感受法律与审判的公正与威严,并就“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小学生在预防犯罪中应注意的事项”等问题与同学们进行了互动。陈法官不畏辛苦,为的就是让小学生们多一些了解法律与知法懂法的亲身实践机会。

    此外,中院每次组织的法律咨询、中学法制课、法律宣传等服务社会的事宜,陈法官都热心参与。她说,“对于我们做的每一件小事,也许我们自己并不急,但是每一个需要帮助的民众其实都很着急。”每一件小事,都是回馈社会的有意义的事情。陈法官是这么想的,她也是这么做的。

    关爱儿童奉献爱心

    陈法官是中院团支部的生活委员,很多人以为这只是一个挂名的荣誉职位,没什么实质性的内容,但她的理解一直都不是这样。

    防城港中院的挂钩扶贫村坡稔村地处十万大山腹地,是一个瑶族聚居地的国家级贫困村,该村小学里想读书、爱读书的同学没有条件看得起课外书籍。在院团支部为坡稔小学帮建爱心图书室的过程中,陈之焱与其它同志一起亲心亲力参与,发动本院干警自愿捐书捐款,申请资金投入购置书柜、桌椅、电视机等设施,专门装修一间40多平方米的阅览室,通过捐赠和采购两种方式共筹集了700余本童话类、故事类、图书类等适合小学各年级的新书,为100多名山区的瑶族小学生建立起了一个课余以及暑假期间汲取文化营养的好去处。此外,她根据青少年犯罪案件的实际情况,总结编印出了《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例》,制作成图文并茂、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板报,帮助青少年儿童更好地理解法律知识。

    青春很短,但为社会服务的事业却可以很长。陈法官还年轻,这只是她走上司法审判岗位的第一年,但她的信心很大、热情很强。她的故事,至今也仍一直在继续……
来源:防城港市中院
责任编辑:冯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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