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宾阳县人民法院组织全体干警召开对干警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专项治理活动动员暨集体约谈会,会议确定重点治理五类行为,并要求做到突出重点,抓好监督,建立长效,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这标志着该院在10-11月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治理活动正式启动。
此次活动重点对以下五类行为进行治理,一是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二是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三是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四是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五是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会议要求,专项治理活动要以治理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的行为为重点,但是并不限于这一重点范围;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改进司法作风专题教育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发挥“家庭助廉”的作用,对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正若干准则》进一步推进全院的党风廉政建设。
突出重点。即突出自查自纠重点环节,由干警自行填写《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情况申报表》后,在法院公示栏进行公示,接受干警和群众的监督。活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自查自纠措施不得力、有群众举报等情况存在的部门进行重点检查,严格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处理。
抓好监督。即结合活动与法院实际制定干警廉洁从政的相关规章制度,采取“制度 监督”的手段,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监督力度,用纪检部门、群众等社会各界的监督,来保证制度的执行力和有效性。
建立长效。即查找干警廉洁从政方面的薄弱环节和高风险岗位,重点防范。把干警及其近亲属经商办企业情况列入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每年申报一次;通过建立完善干警定期交流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措施,加强源头治理,建立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