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6日,天气阴,下午三点整,负责送达材料的法警和书记员跟往常一样准备好了材料准备出发。今天的受送达人是家住江南区星光大道某栋的李伯。李伯年过八旬,是本次案件原告翟琼诉某栋住户相邻关系侵权的被告人之一。对于这位素未谋面的老人,送达小组不禁担心,他是否能够接受法院突如其来的造访,带着疑虑我们上路了。
来到目的地,从邻居的口中得知李伯是一位独居老人,这无疑加大了我们的工作难度。怀着一丝焦虑的心情,送达小组按动了李伯的门铃。房门缓缓打开,出现在送达人员眼前的是一位满头青丝的老头,岁月的痕迹深深侵蚀了他的脸庞,老伯眼光深邃,怔怔地看着我们。法警向其亮明身份并说明了我们的来意。果然不出所料,老伯误以为法警是为逮捕他而来,神情变得激动起来,一个劲的向法警发出警告威胁。
法警小钟见状连忙跟老伯进行解释,但老人不为所动似乎听不懂法警的话。法警耐心地跟老人交流,老人却质疑起了送达人员的身份,对法警说:“年轻人不要讲那么多外国话,欺负老人家听不懂!”霎时间,老人激昂澎湃的叫嚷和法警无奈的解释声混杂在楼道间乱作一团,送达工作陷入僵局。
面对老伯的激动情绪,书记员小黄灵机一动,上前用粤语跟李伯聊起了家常,这次李伯就听懂了。在小黄的安抚下老人情绪逐渐缓和,在闲谈中老伯认可了送达小组的身份并将大家迎入家中。书记员小黄趁热打铁,解释了老伯之前以为法警要拘留他的担忧,李伯在确认法警不是来逮捕他之后,心里悬着的石头终于放下,对我们的谈话也不再驳斥。小黄耐心地跟老伯讲解向其送达的案件材料,并告知李伯在诉讼中的权利。李伯静静倾听,拿出笔颤颤巍巍地在材料上做好记录。再三确认老伯弄明白之后,我们指导他签收了相关应诉材料,本次送达工作圆满完成。在返回的路上,大家对小黄同志的出色表现纷纷夸赞,亲昵地称他为“阿伯之友”。
在送达组的日常工作中,像李伯这样的情况并不少见。由于受送达的当事人在法警上门送达时往往出门在外,接待送达组的大多便是他们年长的同住父母。这些老一辈的老伯、大妈知识水平有限,法律认识水平很低,同时又受传统世俗观念的影响,认为只要法院找上门准没有好事,一看到送达组的工作人员就会产生强烈的抵触情绪。这时就需要我们送达组的法警和书记员同志不厌其烦的跟他们作解释。这并不是一项简单的交谈工作,有的老人家耳朵不灵,我们要提高音量几乎是用喊话的方式一字一句向老人叙述;有的老人家听不懂普通话,我们要想尽办法用白话或者其他方言跟老人交谈;还有的老人从始至终都抱着抗拒的态度,甚至于对工作人员报以不雅之言,我们也都是怀着理解至上的工作情怀,耐下性子做好解释工作,有时候一天下来送达组的同志嗓子都说哑了。
送达小组常年奋战在法院工作的最前线,我们始终坚持贯彻依法办事,程序合法的法务原则,讲法律,守制度,依程序,是我们的工作标准。在遇到法律知识有限,交流有困难的群众时,一方面我们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做好本职送达工作;另一方面我们在维护法律威严的同时,并没有粗暴对待法识低或者不懂法的群众,而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进行疏导,最终大多数当事人基本上都能接受和配合我们的送达工作。
面对这些群众,送达组要做的工作相对而言要多得多。也许很多人会疑问,花那么多时间和精力去跟大爷、大妈们解释这些法律知识有意思吗?对于法律工作者来说,每一次同当事人的接触都是一次普法的契机。对不常接触法律的群众需要的正是这样的交流,通过沟通讲解,让他们明白其实法律并不深奥也不可怕它就在我们身边。走群众路线,通过每个人的努力推动基层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法律是公正无私的,但同时又保护着社会的弱势群体。法律工作者跟当事人普及法律,让他们了解自己在诉讼中的权利和义务,使当事人双方尽可能以相对平等的法律认识来参加诉讼,实际是在维护法律的公正性。通过法律工作者孜孜不倦的讲解和宣传,当事人在认识到法律强大的同时也能够感受法律带来的温暖和关怀,普法工作更能深入人心。
一直以来,送达组的同志们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努力提高业务水平。我们深知,基础普法沟通是关键,对当事人力求做到不急不躁、悉心解答、耐心沟通、温情送达,“阿伯之友”便是我们送达组最真实的工作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