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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年,只为做好法院工作的“晴雨表”
——记全国法院司法统计工作先进个人覃锦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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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潘梅清  发布时间:2013-10-23 11:20:06 打印 字号: | |
  从一名司法统计卡片录入员到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管办主任,从2002年至2012年,覃锦丽在司法统计领域默默耕耘,潜心做好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晴雨表”,十二年磨一剑,在平凡的岗位上发光、放彩,2013年10月,荣获了全国法院司法统计工作先进个人。

    干一行爱一行,她是司法统计专家

    2000年3月,覃锦丽进入贵港中级法院立案庭工作,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具有法学学士和经济学学士学位的她却被安排负责法院司法统计卡片的录入工作,并于2002年10月开始负责全市法院司法统计工作,然而,她却没有因司法统计工作的平凡、繁琐、不受重视而轻视司法统计工作,而是对司法统计进行深入的学习、研究,确保数据的及时准确。这样一干就是12年,并逐渐成长为全市法院该项工作的专家。

    随着全国法院、全区法院绩效管理的逐步推广,特别是最高法院《审判质量效率评估指标体系》的出台,司法统计工作被提到了很重要的地位。为此,覃锦丽在做好贵港中院司法统计工作的同时,全面规范两级法院司法统计工作,将掌握的数据转化为对工作有用的参照。为了做好司法统计和审判质量效率评估工作,她本人先后多次前往自治区高院学习、培训,回来后,又多次组织本院各部门统计员及基层法院统计员进行培训,提高全市法院司法统计水平。她还制订出台了《全市法院审判质量效率评估指标体系》,结合贵港市法院的实际,对一些指标进行了增减,使指标体系更能反映出贵港市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结合每年法院重点开展的活动,及时调整对全市法院的案件通报,实行每月通报数据制度。每年制作数据通报20多期,为领导及时全面地掌握全市法院审判质量效率评估情况提供了有用的参考依据。

    活用统计数据,她是领导决策好帮手

    司法统计工作是枯燥乏味的,然而,在覃锦丽看来,这项工作却是充满乐趣的,更是她的工作优势。因为在研究室工作,她还负责领导讲话稿和工作报告等文稿的写作工作,每次撰写文稿的时候,就是她活用数据的时候,统计表上的枯燥数据摇身变成了她手上的小精灵,通过图表、对比等方式融入到领导的讲话中,充分发挥数据为领导决策服务的作用,数据活了起来。每年的人大报告,因为有了数据,在全市人大代表大会上,院长作的人大报告材料更全面、客观、科学,有利于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给予正确评价;因为有了数据,在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上,院长的讲话稿能一针见血地指出法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准确的应对措施;因为有了数据,在每季度的法院工作运行分析会上,院长的发言能更具有说服力,部署的工作更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多年来,她每年撰写的各类总结、汇报等材料不少于15份,每份文稿材料都融入了统计数据,为领导决策提供了帮助。

    覃锦丽还将数据活用到调研活动中,用数据支撑调研报告,参与撰写的调研报告《贵港法院司法宣传工作调研》获自治区高院二等奖,该调研报告就如何开展法院司法宣传工作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措施,为领导决策制定《贵港市法院司法宣传考评标准》提供了参考。

    深入调查研究,她是法院改革助推者

    司法数据统计表就是法院工作的“晴雨表”,及时反映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为此,通过对司法统计数据的分析,对先进的工作进行经验总结和推广,对落后的工作进行问题分析和对策研究,可以准确有效地指引法院工作的方向。当认识到司法统计分析的重要意义后,覃锦丽充分发挥对数据的敏感性,坚持每月每季度对统计数据进行分析,每年写出态势运行分析报告10多份。通过分析问题,提出对策,促进贵港中院有关规章制度的创建和改革,参与制定了《贵港中院审判委员会规则》、《院长、庭长工作职责》《中院机关绩效考评管理办法》、《全市法院绩效考评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推动这些工作的改革和新发展。

    覃锦丽还组织开展好全市法院的司法统计分析工作,通过分享好的统计分析文章,召开两级法院的人员进行统计分析写作培训等方法,提高全市法院统计分析文章的质量。2010年9月,她撰写的《对贵港法院调解情况的统计分析》一文被自治区高院授予优秀奖,指导平南法院撰写的《关于平南法院劳动争议案件统计分析》一文同时获奖;2013年2月,指导港南法院撰写的《关于农村相邻关系纠纷案件审理情况的统计分析》获全区法院优秀司法统计分析三等奖。
来源:贵港市中院
责任编辑:冯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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