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下午5时许,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执勤法警陆洪安在审判办公大楼二层巡查时,在6号审判法庭内的椅子靠背处发现一个公文包,于是立即保护现场并向警队领导报告。经警队教导员张金凤、大队长助理叶茗春到现场查看清点,发现公文包内有一台苹果笔记本电脑(价值10000余元)、U盾、名片和相关材料等贵重物品。综合现场环境及包内物品进行分析,该院法警判断公文包应为开庭律师所遗漏,并根据名片上反映的信息判断出失主可能是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广西分所主任郭某。
该院法警队张教导员试探性拨打了郭律师的电话,经过对公文包外观、现场位置、包内物品以及时间等必要信息一一核实后,确定了公文包的失主正是郭律师。郭律师表示获悉公文包遗漏在法院,提着的心终于放下了,因为公文包里都是重要的工作信息和诉讼材料。虽然当时已临近下班,但由于郭律师提出包里还有第二天工作需要的材料,希望能够当晚去取回,警队领导爽快地答应了郭律师的要求。下班后的一个小时左右,郭律师赶到了江南区法院,与等候在此的张教导员一起打开公文包查验,经核对无误后办理了失物领取手续。郭律师握着张教导员的手,激动地说道:“早知道公文包落在法院,我的心就不慌了!感谢法警拾金不昧的品德以及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为我避免了不可预知的损失。”
张教导员表示,江南法院法警们在执勤工作中拾到物品并立即寻找失主的事情已不止一次,而拾金不昧本来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江南区法院法警大队更是在日常的训练和教育中时时培育法警们要树立的高尚道德情操,要弘扬良好社会公德,从而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干警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