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建设和弘扬先进的法院文化,熏染和培育法院文化环境,提高法官和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进而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进程,最终实现公正效率主题,逐渐成为法院实践者们的共识。本文首先从宏观上分析法院文化和队伍建设关系,进一步分析当前广西法院文化建设和队伍建设存在的简单化、功利化、文化建设与队伍建设相脱节、缺乏鼓励队伍成长的长效机制等误区和困境,继而提出法院文化建设对提高队伍素质的三项重要发展原则。在此基础上,笔者尝试从树立先进的文化理念、建立物质文化载体、建立长效机制三个大方面分点详细论述,探索切实有效的举措来达到整合资源,优化文化建设环境,提高法院队伍政治素质和职业素养,引领法院队伍积极向上。
关键词:法院文化建设;法院队伍建设
近年来,法院文化受到人们前所未有的广泛关注。建设和弘扬先进的法院文化,熏染和培育法院文化环境,提高法官和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进而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进程,最终实现公正效率主题,逐渐成为法院实践者们的共识。本文从解读法院文化和队伍建设关系出发,进一步分析当前广西法院文化建设和队伍建设存在的一些误区和困境,继而提出法院文化建设对提高队伍素质的重要发展原则,探索切实有效的举措,以期对培育高素质法院队伍有所裨益。
一、法院文化建设和法院队伍建设的关系
“法院文化”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以法院为主体的法院工作人员在较长时期的审判实践中逐步形成的共有精神、行为准则、作风及其特有的行为方式和物质表现的高度概括。法官在法庭上的言谈举止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对国家司法文明的认知,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赖度,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对国家司法的评价。因此,建设先进法院文化是占领法院队伍先进文化阵地的需要;建设先进法院文化是加强法院队伍职业道德建设的需要;建设先进法院文化是“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有效途径;建设法院文化是促进司法公正和谐可持续性发展的重要载体。
法院文化所追求的基本价值目标蕴含着“忠诚、公正、为民、敬业、文明、廉洁”等丰富内容,其目的在于引导法院队伍搞清楚人民法院的性质与职能定位、以及当代审判制度的渊源流变等,努力培育法院队伍积极向上的理想信念、奋发有为的价值取向、清正廉洁的职业操守、精湛娴熟的审判技艺和勤勉敬业的司法精神,营造健康向上的司法环境。法院如何引导法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如何真正做到“德化于自身、德化于本职、德化于社会”,如何实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宗旨,答案就是要大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法院文化建设有助于法官职业意识的养成;法院文化建设有助于法官职业技能的提高;法院文化建设有助于法官职业道德的确立。
二、当前广西法院对法院文化和队伍建设存在的一些误区与困境
法院文化是伴随着法官职业化建设而进入人们视野的。由于法院文化在中国缺乏历史传承和本土资源,人们对其认知还处在感性阶段,特别是我国西部地区欠缺足够的法院文化自身内涵认知和忽视外部环境对法院文化的影响,致使一些法院在文化建设中出现急功近利的思潮。在当代广西法院建设一些法院的文化建设与队伍建设也出现脱节现象和简单化、功利化思维,这已成为法院发展的羁绊,阻碍法院的理性发展。具体总结如下:
一是对法院文化认知肤浅,法院文化建设出现功利化、表面化。文化是一种寻常的生活现象,在理论上追求宏大精深的同时,完全可以在生活常识和日常工作的意义上对其进行现实的理解和把握。而一些法院往往舍本求末,把文化建设功利为人们视觉下的器物,建造气派辉煌的办公大楼,汉白玉堆砌的罗马圆柱,一流豪华的装修装备,用晦涩难懂的“法”字浮雕和刻板的字眼把“法院文化”束之高阁,藉以彰显其文化底气。繁华浮躁的噱头背后无不昭示着文化精神上的空落。
二是把法院文化与队伍建设割裂开来。法院文化与队伍建设的关系应该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关系,而一些法院可能是出于对审判业务工作的重视往往会忽略或轻视法院文化建设,有些则把“法院文化建设”置于高高在上的地位而忽略了文化原是为人发展的实质意义。
三是缺乏一定的物质基础和长效鼓励的机制。一些基层法院特别是条件比较边远艰苦的地区,由于物资和场地紧张等原因往往认为“没有文化物质建设就无法打造法院文化”,这恰恰说明了对法院文化建设的一些误解。法院文化建设应包含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的建设。而对精神上的文化熏陶,是法院队伍素质提高的关键,对于“以纲领贯彻纲领”、“以会议贯彻会议”、任务式参加培训等,缺乏系统的长远的有效的鼓励人才成长的机制。
著名学者贺卫方教授在一次法院文化研讨会上发言一语中的:“我们的法院对法官文化或者司法文化建设的重视并不是一个偶然事件。法官是今天社会中的一个独特的行业。这种差别不仅体现在所管辖或处理的事务方面,更体现杂人们处理事务或行使权力所运用的方式、思考和分析问题的方式、语言的风格、外部行为的风格等诸多方面。在法官中培育这样的文化,在更广泛的社会层面上形成一种理解司法职业特殊性、理解司法独立重要性的文化氛围,这样的文化建设工程对于司法改革的重要性可以说是怎么强调都不过分的”。
三、把握法院文化对提高队伍素质的重要发展原则
法院文化建设是各级法院一项紧迫而又时务的工作。由于各地法院经济状况、人员素质、司法环境等因素各异,法院文化建设的起点和侧重各有不同,路径选择不能强求一律;法院文化在作用外部的同时也受外部环境的影响,需要体制的变革、机制的创新和权力机关的支持与互动。法院文化建设是一个复杂的、长期的系统工程,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把握好法院文化对提高队伍素质的重要发展原则是关键。
(一)坚持法院文化与队伍建设相协调。
法院队伍是人民法院事业的主体,需要先进法院文化作为支撑,为培育高素质法院队伍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元素。要注重发挥法院文化对队伍建设的推动功能,积极探索法院文化与审判工作、队伍建设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工作规律,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保证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有机融合、协调发展。
(二)坚持继承借鉴和与时俱进相伴随。
“事不患于不成,而患于易坏。”法院文化建设必须在继承的基础中不断创新,保持法院文化发展的连续性。一方面,要进一步弘扬法院传统文化;另一方面,还要不断地进行文化创新,虚心学习兄弟法院的经验做法,学习借鉴先进法院和不同行业的先进经验,以适应变化着的社会,乃至引领社会。
(三)坚持重点突破和整体推进相衔接。
法院文化建设要坚持从法院科学发展的全局出发,结合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选准突破口,抓住关键点,形成带动力。同时,既要站在时代发展的前沿,把握社会发展的未来趋向,也要结合当前法院队伍建设的实际,将宏观的远景规划和具体的阶段安排统一起来。对于重点环节、重要内容,要善于整合方方面面的力量全力推进,以点带面,带动全局,确保文化强院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四、从法院文化建设方面培养高素质队伍的积极探索
(一)树立先进的文化理念,提高法院队伍政治素养
法院精神文化是法院群体本质精神的高度浓缩,是法院文化的核心与灵魂,决定与支配着法院群体的价值取向,决定着法院群体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培育法院精神文化,就是要通过思想文化的引领,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增强推动法院工作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一是要以深入开展学习“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为重要内容,大力培植法院精神文化。要通过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把“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法官的共同价值追求,确立法官崇尚法律、遵从规则、严格程序的行为习惯,塑造法官群体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业尊荣。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引,确立法院队伍正确的大局观、群众观、稳定观、政绩观、权力观、作风观,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二是要以创建学习型法院为契机,加强学识文化建设,提升法官整体素质。要加强教育和培训工作,要创新育才机制,组织法官参加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组织召开理论研讨会,增强法官的调研能力。要出台相关制度,强化学历教育培训,鼓励在职干警励通过函授、自考提升学历层次,鼓励在职干警参加全国司法统一考试,鼓励在职干警攻读法律硕士学位,培养专家型法官,培养一支适应新时代要求的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法院队伍。
三是要以规范的职业礼仪为起点,强化法官服务意识,提升法官职业道德水平。在当前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的今天,文化建设对法院工作人员有更高的要求,法官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会引起当事人对法律权威、法官公正的联想。我们提出“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党员做起,从领导干部做起”的要求。从规范法院工作人员的仪表、言谈、举止、交往入手,努力养成符合职业特点的行为习惯。
四是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营造创新争优的氛围,激发法院队伍的上进心。一个先进典型就是一面旗帜。深入持久地开展学习“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全国办案标兵”等先进事迹活动,挖掘和培养一批新的能够体现时代精神与广西法院精神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法院局域网和报刊、影视传媒等载体作用,大力宣扬在审判等各项工作中涌现出来的法院先进群体和个人,营造人人学典型、个个争先进的浓厚氛围。
(二)建立物质文化为载体,提升法院队伍职业素养
恩格斯认为,“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基于此,法院文化建设离不开物质基础,法院物质文化建设以外显的形式最直观地体现法院文化的文化底蕴和独特的价值取向,应围绕“以人为本、庄重、高效、健康”的标准,营造符合法院职能特点和现代司法理念的法院物质文化氛围,展示法院良好形象。
1、建立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人民法院审判大楼既是法院审判案件的法定场所,又是展示先进法院文化的主要窗口。威严的法庭、黑色的法袍、法槌的余音与沉静内敛、庄严肃穆、充满思索的司法气质浑然一体,凸显出法院和法官地位、角色的极端重要性。在物质建设中,要按照最高法院统一的规划设计,尽量做到“两庭”建设的布局、风格和功能的整齐划一。进一步发展法院墙面文化原创内容,创作更多的能够体现法文化内涵的精品力作,打造“人在景中走,法在心中留”的法律文化空间布局,唤起法院队伍对法律的信仰和对法院的崇敬。
2、加快高效便捷的办公建设。依据现代司法的要求,高度重视办公办案 “智能化”、“数字化”为目标,加快审判智能大楼、审判软件等功能的开发研究,发挥法庭证据演示系统、庭审影音自动记录系统、证人视频作证系统、庭审记录分屏系统等功能。持续推行远程审理、网上立案、网上信访、庭审直播、网上诉讼指南、网上案件查询、执行在线、网上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等措施,设立询问服务窗口和维护妇女和儿童的维权岗、在服务大厅横挂诉讼流程图,法律基础知识、案件开庭日期表等不断深化司法便民举措。
3、营造良好的学习场地建设。良好的办公环境给人带来美的享受,使人身心愉悦。要充分考虑文化因素和法院特点,不断改善司法环境和条件,使干警的工作环境舒心优雅。着眼干警健身、求知、休闲等不同需求,合理利用审判大楼内部空间,拓展文化长廊、文化展厅的功能,形成综合性业余文化活动场所,以便深入开展干警喜闻乐见的读书竞赛、文艺表演、影视评论、书画比赛、体育竞技等健康向上的活动。加强电子图书阅览室建设,使图书室成为干警阅读、查询、购买实物(电子)图书、期刊等多种功能的“文化超市”。
(三)稳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引领法院队伍积极向上
培育高素质司法人才,机制是保障。我们把法院文化建设作为实现司法和谐的必然要求,实施文化育人,文化兴院,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以制度建设为载体,逐步构建长效管理机制。
一是坚持长效、系统的学习原则,制定全年的学习计划。如要求全体法官每季读一本好书、写一篇心得体会,特别是十八大报告、习近平主席的讲话、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的指示等重要材料。坚持每年一次为法官及工作人员作全面体检,关心关注法官及工作人员的身心。不定期组织法官外出考察学习,开拓视野,增长才干。以法院网站为平台,比如《法官讲坛》等远程教育,运用现代宣传传媒及时反映法院及法官的最新动向,为更好地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提供一个好的载体。
二是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抓好各级党组织的自身建设,推进制度建设与创新。不断巩固和深化先进性教育成果,按照“领导班子坚强,党员作用明显,思想工作有效,保证监督有力,基础工作扎实”的要求,深入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探索党员队伍管理的新路径、新方法,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明确院庭领导班子的职责,层层分解工作任务,真正做到制定法院文化规划充分考虑人才导向,创新法院文化举措充分考虑人才保证,以更高的认识、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作风,坚持不懈、与时俱进地抓紧抓好司法人才建设。
三是完善“助理审判员的导师制”,探索“工作专业化”等机制,实现法院队伍向理论型、学者型和实践型、能力型相结合的嬗变。牢固树立科学的人才观、辩证的人才观、实践的人才观、发展的人才观,组织法院工作人员到先进单位跟班学习,选派法官到法官培训中心等任教、授课,到金融、房地产、村镇等与审判业务相关部门挂职锻炼,对法官培养做到有重点地专业性培养,对书记员等加大轮岗锻炼和岗位交流,深入开展岗位练兵、竞赛活动,全面提升干警能力和素质。
注释:
1.侯晓玲:《上海法院的文化之光》,载2005年12月1日《人民法院报》。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