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风光旖旎的红水河畔,有一个基层刑事审判一线的优秀集体,他们团结奋进,成绩卓越,先后被河池市委、市人民政府分别授予“严打整治斗争先进集体”、“人民满意政法单位”----这就是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近年来,该庭6名干警牢记神圣使命,以保一方平安为己任,严厉打击各种犯罪,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社会稳定和百姓安宁撑起了一片蓝天。同时强化管理,大胆改革,向管理和改革要效率和质量,队伍素质不断提高,工作一年一个台阶,奖牌和锦旗挂满了办公室。
明察秋毫,审慎细致,确保办成铁案
“放纵罪犯就是对人民的犯罪。”这是都安法院刑庭每一位办案法官的座右铭。法官们对每一起刑事案件,都严把事实关和证据关,严格细致抓环节,绝不使一个危害人民的犯罪分子逃脱法律的制裁。
刑事审判涉及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财产利益等基本权利。因此,对任何一件刑事案件,无论大小,都应认真对待,该庭法官把小案当成大案办,把简单案件当成复杂案件审,卷宗材料一页一页地仔细看,证据一个一个地认真审查,严格把好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努力使所办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力争把案件办成“铁案”,坚持不错办一案,不错判一人。为此,他们在审清事实的基础上,坚持“稳、准、狠”原则,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和适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绝不“手下留情”,放纵罪犯。为把刑事案件办成铁案,杜绝不正常现象的发生,该庭在审判工作中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细心于每个工作环节,建立了岗位责任制,强化了管理和监督职责,从而使刑庭成为有战斗力、敢打硬仗的优秀群体。
2013年10月30日,该庭成功审理了在该县备受关注的被告人潘某志等四人诈骗一案,因为该案涉及到时下非常敏感的土地纠纷问题,该案在全县牵动着大家的神经,每个人都拭目以待,看法官是否能公正审理。
在审理该案时,该庭全体同志均感受到了舆论关注的无形压力,深知自己肩上担子的沉重。该案由副院长韦德厚担任审判长,与法官韦俊革、黄宏组成合议庭,庭审前合议庭成员对该案进行反复阅卷,对检察机关指控四被告人犯罪的事实做到了然于胸,同时对适用的法律进行了全面查阅,对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了各种设想,作了充分准备。由于准备充分,庭审有条不紊,合议庭归纳控、辨双方观点全面,把握焦点准确,对控、辨双方进行了积极引导,最终在4个小时内将这一全县关注的大案审结,并当庭宣判。该案审结后,市、县电视台和其他媒体均作了报道,对该案的成功审理给予了肯定和称赞。
爱岗敬业,廉洁自律,树立刑事法官良好形象
有人说,刑事法官最冷酷无情。都安法院刑事审判庭还真符合人们对刑事法官的这一“评价”,对被判刑的犯罪分子来说,他们一身正气,打击犯罪毫不心慈手软,挥剑斩“魔”,纵然是亲朋好友的“求助”,他们也不徇私情。在“无情”的背后,却是他们对国家、对人民、对自己钟爱的审判事业的满腔热情。作为一个优秀的群体,该庭的每一名法官始终把“爱岗敬业、廉洁奉公、锐意创新”作为基本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并身体力行,从不懈怠。
近年来,刑事案件多,时间紧,任务重,他们不叫苦,不叫累,放弃休息,争先带头加班加点审理案件,夜以继日撰写裁判文书,坚决不超审限,不办错案,优质高效地完成刑事审判任务,为此他们时常顾不上自己的家庭。刑庭法官韦俊革,他的妻子长期患病,孩子又小,家庭生活比较困难,但是他从来没有因为家庭的拖累而影响工作,接手的每个案件都能出色高效审结 。该庭法官这种刻苦敬业的精神,为全院其他部门的工作树立了榜样。
在廉洁自律上,该庭法官绝不用手中的权力谋一已私利,坚决杜绝审理过程中的“暗箱操作”,以公正的立场、公正的程序、公正的判决来维护法律尊严,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不拿法律作交易,牢固树立罪刑法定、无罪推定、疑罪从无三大现代司法理念,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换和程序关,努力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铁案。2013年以来,该庭共拒当事人吃请就达50余次,拒收礼品、礼金共计折合人民币近万元,没有出现一次因不廉洁被当事人投诉的现象。
在刑事审判方式改革和量刑规范化改革中,刑事法官积极进取、锐意创新。为及时有效地审理刑事案件,法官们结合多年的刑事审判经验,针对被告人认罪服法的案件,积极与检察机关协商,简化庭审程序,既节约了审判资源,又有效地提高了审判质量和效率。该庭每年选定几个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到案发地公开开庭审理,同时邀请电视台跟踪报道,通过以案说法,力求审理个案,教育一片,群众反响强烈,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做好未成年人审判工作
用爱心照亮迷途的心灵,让心灵在国徽下得到净化。对于青少年犯罪,该庭法官们首先想到的总是如何帮助失足的孩子们走上正确的人生道路,惩罚不是目的,教育挽救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法院的审判不是为了惩罚你们,而是为了让你们真正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的严重性,促使你们好好改造,重新做人。”这是该庭法官每次开庭审理少年犯罪案件时都不厌其烦要说的一段话。为了消除未成年被告人对审判的恐惧心理,他们每次开庭都做到像母亲对孩子一样动之以情,像老师对学生一样晓之以理,像医生对病人一样矫正心灵。
审判员黄倩在审理少年男子韦某强奸一案时,知悉韦某父亲去世,母亲改嫁,仅与九十高龄的奶奶相依为命,过早离开学校,混迹社会。因为自己为人父母,也有子女,黄法官为韦某的人生不幸所深深触动,决定好好教育挽救这名失足少年。针对未成年人胆小、怕事的心理,黄法官为了不给韦某今后成长留下心理阴影,一改过去在法庭严肃审理案件的做法,将韦某传唤到办公室,坐在办公桌前面对面开庭,营造了一种轻松的交流氛围。在审理中黄法官始终注意自己说话的语气,以父母般的感情教育韦某认识自己行为的错误,鼓励他改正错误,继续走好今后的人生道路。轻松的氛围、父母般的亲情让韦某感动的声泪俱下,真心承认了错误,表示今后一定好好做人,不辜负法官们的期望。在离开黄法官的办公室时,韦某又以深深的鞠躬感谢黄法官的帮助。
通过这样的教育,韦某人生观发生了较大转变,在监舍内积极改造,表现良好。在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上,刑庭法官探索出了“寓教于审、寓教于惩、惩教结合、依法维权”的审判原则,倾注了父母般的心血和情感,立足审判,延伸教育,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一心为民,融情于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由于被告人犯罪行为给被害人或者被害人家属造成极大损失,为此,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双方当事人一般敌对情绪较大,而被告人由于要被判处刑罚,故对民事赔偿不是积极主动。双方矛盾突出,处理不当,极易引发社会不安定。针对该情况,刑庭干警不断摸索和实践,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总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调解方法,如抓住时机适时调解法、比对调解法、借助外力调解法等,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促成当事人就民事赔偿达成调解协议,使被害人的损失尽快得到赔偿,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多年来,该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解率一直保持在80%以上。
由于刑庭法官的辛勤工作,都安法院刑庭工作取得了良好成绩。2012年至2013年10月,该庭共审理各类刑事案件310件463人,现已全部结案,结案率100%;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解率达80%以上,已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545920元。
这就是都安法院刑事审判庭,一直以来,该庭干警心中装着人民群众,心中敬畏神圣的审判事业,他们站在新的起点上,肩负人民重托,牢记神圣使命,无怨无悔,风雨兼程,为都安的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