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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12年度绩效考评整改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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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3-12-10 22:42:26 打印 字号: | |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绩效考评整改工作,按照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反馈区直机关2012年度绩效考评公众评议意见、建议的通知》(桂绩办发〔2013〕15号)要求,及时传达和研究了考评结果,认真梳理和分析了自查自评特别是公众评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聚焦“四风”,认真查摆剖析问题。结合法院实际,明确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强化整改措施,扎实推进整改,取得了预期实效,法院工作的效能与质量得到了进一步提高。现将整改工作及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明确整改任务

    院党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整改落实的工作思路、内容和措施,确立了“以推进工作落实为目标,充分发挥绩效考评的导向、激励和监督作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整改工作思路,以自治区绩效办反馈的绩效考评存在问题的指标为重点,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注意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建议,明确了审判执行工作、队伍建设、司法管理、基层基础工作等四个方面的整改任务。

       二、落实整改责任

    院党组把民主生活会整改工作与绩效考评整改工作结合起来,总体部署,共同推进,要求各庭处室提高思想认识,切实负起责任,齐心协力抓好整改落实。高院制定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12年度绩效考评情况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责任部门,把各项整改工作分解细化,逐项抓落实。同时,通过召开绩效考评通报会、协调会等方式,向广大干警通报整改意见、措施和情况,督促推动整改工作。在此基础上,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各庭处室深入讨论查摆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抓紧落实整改,做好分析总结,切实促进法院各项工作开展。

        三、强化整改措施,取得预期成效

    (一)审判执行工作方面

    1、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和加强对基层执行案件的指导与监督。一是积极审慎地用足用好强制执行权,切实提高法定期限内结案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全区法院新收执行案件34932件,已结30091件,其中规定期限内执结30090件,法定期限内执结率为99.9%,执结标的66.2亿元,标的到位率为66.1%,达到了整改标准。二是创新反规避执行措施,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共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116条,其中自然人信息89条,法人信息27条,公众可通过登录最高人民法院网站,点击“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一栏,查询到录入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三是全面完成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专项清理任务。2013年9月25日,全区法院全面完成清理任务1107件,累计已执结执行到位金额95593.34万元,排在全国前列。四是加快全区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切实提升执行工作质效。建立了党委政法委领导下级工作机制和协调机制,制定《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执行指挥中心重大案件调度工作制度》、《领导协调案件制度》、《案件督办工作制度》、《法院内部联动工作意见》、《复杂疑难案件研判制度》、《信息通报制度》等7项工作制度;健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制定了国土、建设、公安等22个执行指挥中心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强化法院内部管理协调,制定《法院内部联动工作意见》,修改完善《执行案件流程管理规定》等14项执行工作制度。开发使用了独立的执行指挥中心数据信息管理系统,将原来相对独立的六大系统纳入统一管理。执行局与12个联动部门沟通协调20多次,成功签署“点对点”集中查控系统协议,实现了与银行、房产、工商、税务、公安、自治区政务中心等联动部门和协助执行单位的网络联接,基本建成了全区执行查控网络。抓好区内试点工作,选择2个中院和4个基层法院作为改革试点单位。五是执行申诉信访案件化解率提升。以最高人民法院交办的挂网督办案件为例,2012年交办109件,化解98件,化解率89.91%,全国排名第21位。2013年前三季度交办72件,化解71件,化解率98.6%,高于全国平均水平(93.3%)5.3个百分点。

    加强对基层执行案件监督管理,提升全区执行工作水平。针对执行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执行局领导共计20多次率队深入部分中院和基层法院调研指导,为中院、基层法院上业务培训课5次。一是完善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开发了广西执行指挥中心数据信息管理系统,其中执行案件流程管理模块可以通过内部专网实现三级法院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对执行案件关键流程节点实现执行案件办理的信息化管理和监督控制,极大程度避免执行权滥用和消极执行现象的发生。二是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执行局会同审管办对2011-2012年全区各中院(海事法院)、基层法院办理的执行案件结案方式进行了专项评查,促进了执行行为的进一步规范。将执行工作中常用的十三种民事执行措施以及执行案件流程,以规程图形式进行汇编,印发《民事执行法律法规汇编及办案规程(上、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规范》三本书,对提升我区法院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有重大作用。三是积极创新措施,深入推进“阳光”执行。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进执行公开的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认真落实“阳光执行”十项公开承诺,拓宽执行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创新执行公开方式,全区各级法院逐步实现执行信息的手机短信告知、电子触摸屏查阅、互联网查询等。通过执行指挥中心,实现了对执行行为的远程监控和对查控行为的实时记录。实行网上办公、网上办案,所有执行案件法律文书一律在网上完成。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给我区的执行案件信息公开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任务,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执行案件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认真组织实施,开发“广西法院执行信息公开网”,通过该系统可以将案件办理信息导出到公开网,实现执行信息公开。

    2、加强申诉案件的审理工作力度。一是科学分工,提高效率。在坚持回避原则的基础上,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合理分流申诉、申请再审案件。今年以来高院共受理申诉、申请再审案件1495件,已全部分流至各审判业务部门办理,目前已审结1384件,及时消化积压案件,缩短审理流程,提高审判效率。二是加强教育培训。高院今年共举办全区层面各类审判业务培训班12期,培训法官3000多人次,切实提高了法官理解和适用法律的水平,统一执法尺度。三是开展优秀裁判文书评比活动。今年11月23至27日,高院举办了2013年全区法院“一百份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对全区法院上千份裁判文书进行了严格的评查,最终评选出100份优秀裁判文书,切实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四是加强判后答疑。对当事人不服申诉案件处理结果的,依次由主办法官、审判长、主观院领导负责接待,进行判后答疑,释法析理,努力做好矛盾化解工作。

    3、进一步加强司法公开。一是加大裁判文书上网力度。今年8月1日起,“广西法院裁判文书网”正式上线运行,全区各级法院所有符合上网规定的生效裁判文书均统一通过专网向社会公布。审管办制定出台了文书上网配套规定,明确文书上网权责和工作程序;组织文书上网业务培训,提高干警文书上网积极性和操作熟练程度;将文书上网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确保文书上网工作落到实处。专网开通仅四个多月,已上网的生效裁判文书达3万多份。二是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2013年11月27日,利用全国法院司法公开工作推进会间隙,组织新闻媒体见面会,自治区高院罗殿龙院长亲自向媒体记者介绍广西法院“阳光司法”工作所取得的主要成效和工作亮点。三是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主动邀请各行各业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走进高院,参观立案信访大厅、信息集中控制指挥中心、法院文化展、审判法庭以及观摩案件庭审,展现法院良好形象。

    4、进一步加强上下级法院交流沟通,强化对下级法院对口部门业务指导。一是定期组织案件质量分析。今年重点对引发申诉、信访、申请强制执行的民事调解案件、上级法院发回重审后审结的案件、执行实施案件、审理时间超过三年以上的诉讼案件等四类案件进行评查,改进评查方式,采取随机抽查和集中评查的方式查找问题,分析研究,并将有关情况通报下级法院。二是加强对下级法院对口业务部门的指导及交流。对高院各审判业务部门发改下级法院案件情况进行每季度通报和跟踪,各庭领导到下级法院调研不少于3次,及时了解下级法院案件审判质量和存在的问题,并积极与下级法院主管院领导、庭领导、法官进行沟通、反馈,梳理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帮助下级法院提高案件审判质量。三是合议庭对已经确定改判或发回重审的案件,或在评议案件时发现原审裁判存在的瑕疵,案件主办人或审判长及时与原审主办人或审判长进行了沟通,同时做好沟通记录并向合议庭全体成员通报。四是对下级法院在审判实践中遇到并请示或上报的法律适用等问题,及时进行了研究并予以答复。如本部门无权决定或无法确定的,及时汇报主管院领导,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统一标准规范,指导全区法院。

    (二)队伍建设方面

    5、进一步加大基层教育培训力度,强化能力训练;不断改善培训方式,在培训对象上兼顾综合部门。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全区法院教育培训五年规划》和《全区法院基层法官轮训方案》,继续完成基层人民法院院长和基层法官轮训任务。今年圆满完成国家法官学院的调训任务,其中完成选派4人参加今年的新任中级、基层人民法院院长主题培训班;以集中面授形式举办了全区人民法庭新任庭长培训班。二是坚持分级、分类、分层培训。在培训过程中逐步增加综合部门的培训班次。组织了24人赴京参加高级法官续职培训、3人赴京参加预备法官培训。由广西法官学院组织举办了2期预备法官培训班,共培训预备法官398人;以视频网络形式分别开设了全区法院新民诉法培训班和全区法院新刑诉法司法解释培训班;开设了十八大精神学习班,培训对象为高院机关全体处级干部;举办了司法统计、司法警察、行政干部、纪检监察和审判管理等各项业务技能培训班,提高司法政务和保障能力。三是加大支持力度,创新培训方式,改进培训方法。进一步完善集中培训、委托培训、交流培训、视频远程教育、网络培训、光盘教学为一体的培训方式。完善“法官教法官”的教学方式,改进案例教学,探索小班教学、经验式教学、模拟教学、体验式教学。同时加大对基层法院培训工作的支持力度,适时选派优秀审判业务骨干和培训教师,组织巡讲团,深入到基层法院巡回授课。今年举办了一期中青年法官培训班,举办“法官讲坛”8期,培训28000人次。做好最高法院讲师团巡回授课活动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全区法院干警参加培训学习共21109人次,参加课后测评共20835人次,同时配合讲师团教师分期分批前往百色、崇左、钦州等市法院进行调研,与当地法院法官座谈交流,答疑解惑,参加座谈的干警代表共60多人次。四是科学设置基层法官培训内容。课程设置以调研为基础,以审判执行为中心,建立和完善以培训需求为导向的培训内容更新机制,提高培训针对性,增强培训效果。五是在抓好岗位培训的基础上,依托高等院校采取联合办学、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等多种形式,鼓励在职法官参加高层次教育,积极培养理论研究与实务研究相结合的专家型法官,为司法审判事业可持续发展奠定人才基础。

    6、加强干部队伍管理改革,拓宽干部交流渠道。一是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的力度,大力推行领导职务竞争上岗。今年4月组织开展高院机关正处级领导职位公推差选,提拔任用了6名正处级领导;6月组织开展副处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提拔任用了9名副处级领导;处级非领导职务晋升选拔工作已制定晋升选拔工作方案;1月组织开展科级非领导职务晋升选拔工作,提拔任用了正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10名,副科级干部非领导职务16名。二是拓宽选人渠道,推行选人遴选制度。今年4月参加自治区党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局从全区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遴选公务员7名;9月从下级法院遴选公务员2名;全年共遴选任命助理审判员21名。做好全区公务员招录工作,共组织招录全区法院系统公务员611人。三是继续完善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加大审判、执行部门干部轮岗交流力度。今年3月组织开展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全院交流轮岗干部15人,其中处级干部4人,科级以下干部职工11人。四是继续推行干部挂职交流制度。9月组织开展选派干部到下级法院挂职锻炼工作,共选派4名干部到下级法院挂职,其中中级法院2名、基层法院2名。五是做好全区法院系统进人、初任法官的审核审批等工作。办理全区法院系统进人审核手续48人,完成了全区法院系统765名初任法官审核批复工作。

    7、进一步充实、稳定基层队伍,提高基层法院干警的政治和生活待遇。一是做好全区法院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发挥机构编制效用。认真做好全区法院系统编制情况统计,调研全区各级法院“十一五”期间新增政法专项编制使用情况、空编原因,做好第三批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分配工作,共累计下拨增加政法专项编制348名。二是开展第二批聘任制书记员转任法官职务工作,增强办案力量。在全区法院系统开展第二批聘任制书记员转任法官工作,共76名聘任制书记员参加考试,67名转任法官职务,缓解了基层法官紧缺、办案力量不足及聘任制书记员队伍不稳定问题。三是开展定向培养生工作,充实、稳定基层特别是边远欠发达民族地区法院队伍。2013年招录定向培养生51人,已经完成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等工作,2012届定向培养生22名已经到定向法院报到上班。四是督促指导基层法院合理配置人民法庭人力资源,选好配强人民法庭庭长和其他工作人员,确保人民法庭有效履行职能。目前,人民法庭庭长、副庭长和其他工作人员共1145人。庭长基本按正科级配置,全区人民法庭183名庭长已有155名享受正科级;还有28名庭长因岗位交流刚到人民法庭任职、工作年限未满或当地主要领导更换等原因,目前还有25名享受副科级,3名为科员级待遇,当地党委组织部门已着手解决落实职级待遇;178名副庭长享受副科级待遇。五是积极配合下级法院与当地党委、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沟通,进一步落实基层法院干警职级待遇和工资福利待遇。高院党组积极主动向自治区党委汇报,主动配合与下级法院同当地党委沟通协调,进一步落实基层法院干警职级待遇和工资福利待遇。

    8、进一步关心本院机关干警的工作、生活和级别、福利待遇。一是如前所述,年内及时开展了处级领导职务的选拨任用和科级以下非领导职务的晋升工作。二是今年初对全院干部、职工的工作情况作全面了解后,于3月对干警、职工作了轮岗交流,其中包括一些因身体状况不适应现岗位工作或长期在同一岗位工作得不到全面锻炼的干部。三是全年完成工资软件系统信息库输入工作,并完成426人按级别调资、补发工作,办理工资变动报批147人次。四是今年9月完成全部在职干警、职工及离退休老干部的体检工作。五是今年8-9月统一安排干警分两批休假,切实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五是今年初积极协调自治区人社厅和自治区财政厅,呈报了2011年3月至2012年12月司法警察加班补贴,该津贴已审批后发放,2013年1-6月加班补贴呈报人社厅审批后已报送自治区财政厅审批,及时落实了司法警察的加班补贴。

    9、进一步强化廉政建设,严格队伍管理。一是深入开展司法作风建设。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最高法院“六项措施”和自治区党委30项具体要求,组织学习了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违反“八项规定”的36个典型案例;制定了自治区高院贯彻“八项规定”的15项落实措施,切实改进司法作风;与政治部、办公室先后3次检查会风,进行通报,严肃会场纪律,并组织会议无故缺席人员进行封闭学习教育;组织召开“四风”警示教育会议,组织干警集中收看警示教育片《四风之害》,并对警示教育作具体部署;制定《关于集中整治法院“四风”突出问题的意见》,针对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和机关干警中存在“四风”突出问题,制定了整改意见,从根本上革除弊病。二是开展司法廉洁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廉政书画摄影作品展,将评出参展入选作品76幅(件),在我院食堂进行展出;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罗诗汉春节前通过内网平台向全体干警发送廉洁短信;组织副处级以上干部观看了《失德之海——领导干部从政道德警示录》专题电教片;专题学习传达自治区十届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开展全区公正廉洁模范法院宣传活动,协同宣传处组织《广西法治日报》对13个公正廉洁模范法院进行宣传。三是推进廉政制度建设,完善权力监督机制。制定加强司法廉洁自律“六个一律”规定;修订廉政监察员制度,重新选任廉政监察员26名,进一步细化了廉政监察员的责任和义务、工作要求等内容。四是加强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办工作。共受理群众纸质来信516件,处理网络举报件346件。共组织初查案件23件23人,其中高院监察室组织自查4件4人,向下级法院督办报结果案件19件19人,已反馈结果17件,正在初核2件。全区法院被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6件16人,结案12件12人。五是加强纪检监察自身建设。在南宁组织举办了全区法院纪检监察综合业务培训班,全区三级法院107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了培训。

    10、进一步加大法院宣传工作力度。一是着手建立法院宣传工作长效机制。目前全区三级法院已按照最高法院要求,增加一倍力量做好网络舆论引导工作;今年8月组织召开了全区法院新闻宣传工作会议,举办新闻宣传与舆论引导培训班,加强对三级法院的新闻宣传员培训;建立了全区法院新闻宣传工作交流QQ群及全区各中院讨论群组,加强与各级法院的新闻宣传员即时联系和督促指导,初步形成全区法院引导和应对舆情工作“一盘棋”工作局面。二是突出重点,全方位打造法院宣传精品。组织策划“两会”法院宣传工作重点和12个当前全区法院的宣传重点和亮点工作,并组织人员开展宣传报道工作;抓好对文惠新、陈梅娟等全区模范法官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的同时,积极组织人民法院报、中国新闻网广西分社、广西日报、广西法治日报记者深入基层实地采访,收集了大量丰富生动鲜活的素材,策划了一批有深度有力度的重点宣传稿件。在全区法院开展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报道活动以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高院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10月21日在广西日报进行专题宣传报道,并在广西电视台《广西新闻》播出专题片;积极做好在中央电视台的法治宣传工作,督促辖区法院积极报送相关线索材料。今年以来,央视《今日说法》栏目根据高院提供的案例已播出3期专题节目;依托中国法院网建立了本院的官方网站,进一步加大审务信息公开力度,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完善案件信息网上查询、网上举报功能,使群众能及时了解法院最新工作动态,监督法院工作,扩大宣传效应。广西法院网每年发布各类信息14000余条,每月在中国法院网公布的地方频道点击排行和发布排行榜上均名列前茅,在全国法院网站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连年被人民法院报社和中国法院网评为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先进集体。推进微博建设及运用,高院4月份在新浪网站开通官方微博“@八桂法苑”,全区128个法院于5月底全部在新浪网站开通官方认证微博,积极宣传法院工作动态、工作经验、亮点和先进典型,努力倡导法治正能量,受到网民的普遍好评,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7月,“@八桂法苑”获“全国政务微博十佳应用奖”;截止12月5日,“@八桂法苑”拥有62万多粉丝,发布各类信息1227条。三是加强司法公开和正面引导,促进法院宣传工作健康发展。做好舆情引导和应对工作,确定专人负责网络舆情监测及处置工作,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根据工作部署安排,全年召开了四次新闻发布会,通过积极邀请新闻媒体记者参与并报道,在微博上进行实时直播,获得广大网友好评。

    (三)基层基础工作

    11、加大对基层法院调研工作的指导力度。一是加大对下级法院的指导力度。今年全区重点课题调研任务下达后,研究室先后到南宁、钦州、桂林、贵港、崇左等中院、基层法院进行专项指导;选派了调研骨干在全区法院调研骨干培训班就法院调研文章的写作进行授课;10月份,研究室分三组带队深入各中院就贯彻年初全区法院院长会议和年中审判工作形势分析会议等6方面情况进行调研,并在调研过程中加强对下级法院调研工作的指导。通过面授、座谈等形式加大对下级调研工作的指导力度,取得显著成效,在今年2012-2013年全区法院优秀调研成果评选活动中,大多数中院选送的调研报告整体质量均高于往年。二是继续加强基层法院调研工作的组织领导。在指导下级法院开展调研过程中,将加强调研的组织领导工作放在首位。要求各级法院要调集精兵强将成立课题组,集体研究调研方案,制定调研计划,集体调研,集体写作,集体修改。调研内容涉及全区范围的课题,上下级法院之间,各中级法院之间,要加强协作精神,充分发挥大调研工作网络的整体优势,共同把课题任务完成好。要求对一些重大调研课题,必须由主要领导挂帅、整合调研力量,成立课题组进行调查研究。三是进一步加强调研队伍自身建设。做好传帮带工作,有经验的老同志自觉做好“传帮带”工作,使年轻同志快速成长。同时通过组织他们观摩庭审、参与案件调解、讲解案件等方式,增强调研实效性和针对性,提高年轻干警的工作方法和技巧。对下级法院调研队伍,通过以会代训、开座谈会等的方式对从事调研工作的专、兼职人员进行培训。对全区法院调研队伍的职级待遇、调研时间、调研经费等,在调研指导中予以强调落实。加强与本院各庭处室的工作交流与合作,延长调研手臂,真正建立全院参与的大调研格局。

    12、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和保障工作力度。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全区法院审判法庭、人民法庭基本建设工作的指导。结止11月底,完成了对全区有建设任务的法院的督查工作。二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法院的业务装备配备情况的调研和指导,引导基层法院提升业务装备管理水平,加强设备维护,提高业务装备的使用效益。在解决重配置轻维护方面,我院加强了与下级法院和供货商之间的沟通,完善和着力解决基层法院售后服务难的问题。如业务装备出现故障时及时通知售后服务商尽快安排维修,或由下级法院直接与售后服务商联系沟通,售后服务问题得到很好解决。三是加强资金筹措方面工作力度,确保高院机关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同时,还做好自治区财政厅资金划拨情况及资金使用的跟踪落实。今年在全区法院系统有限的业务费中统筹安排两庭建设经费3310万元,用于支持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的建设。

    (四)机关效能

    13、进一步加强管理,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一是健全完善以审判执行流程、质量效率管理和绩效考核考评为主的审判管理体系,合理配置审判管理权限,优化资源配置,整合审判力量,提高审执效率,减轻群众讼累,超审限案件大大减少。二是深化“网上办案”、“网上办公”,司法管理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推广全区三级法院共用共享的审判管理系统,依托审判管理系统,录入案件、签发法律文书,信息化数据管理中心初步建成,案件进展实时跟踪,质效指标自动生成,业务数据采集、案件动态分析、质效综合评估日趋精准。加强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工作,每季度通报全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情况,在全区法院开展优秀审判运行态势分析报告评选活动,提高审判管理服务司法决策水平。加强重点案件质量评查,集中对近两年引发申诉信访和申请强制执行的民事调解案件、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案件、执行实施案件、审理时间超过三年以上的诉讼案件以及执行案件进行全面评查,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估、提高案件质量长效机制。三是行装处新增高院机关财务管理制度、高院机关会议经费管理规定、高院机关接待费分配规定、固定资产维修保养暂行管理规定、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等制度,规范流程管理,严格执行力度。四是办公室网上办文积极履行新公文标准,严格执行党办、国办《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规范公文拟办、管理等全程跟踪处理,公文基本当天办理。

来源:高院政治部
责任编辑:广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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