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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中院对落实“八项规定”工作进行专项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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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小静  发布时间:2013-12-17 14:51:55 打印 字号: | |
  • 听取汇报
  • 检查三公经费
  为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12月11日至13日,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全市法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情况进行专项督察。

    专项督察组由贵港中院抽调纪检监察、办公室人员组成,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实地现场查看、听取汇报、查阅文件、会议记录、财务票据的方式重点对各基层法院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进行督查。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督促检查:一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正之风情况;二是改进会风、文风,精简会议、文件提高调研工作实效的情况;三是完善规章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压减“三公”经费开支、规范公务接待情况;四是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情况。此次督查活动还对公职人员中午饮酒、公车私用、到营业性娱乐场所和健身场所公款消费、公务接待、遵守工作纪律、到岗履职情况等8方面问题进行暗访。

    从此次督察的情况看,全市法院在落实“八项规定”长效机制,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简化了各类会议、活动,及时整改、清退超面积的办公用房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工作作风明显转变。下一步,贵港中院将进一步加大检查督导的力度,确保全市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得到巩固,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取得更多实效。
来源:贵港市中院
责任编辑:冯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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