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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13年度机关绩效考评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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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3-12-30 16:26:16 打印 字号: | |

 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区直机关年终考核工作的通知》(桂绩办发?2013?43号)要求,现将我院2013年度机关绩效考评工作报告如下:

一、机关绩效考评工作总体概况

2013年,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根据中央、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狠抓绩效考评工作目标的落实,积极服务平安广西、法治广西、美丽广西建设,审判执行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绩效考评工作的组织领导

我院党组十分重视绩效考评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深刻理解、全面把握自治区党委、政府当年工作部署及要求,并将之融入审判执行工作任务中狠抓落实。突出抓了四个方面:一是加强领导。今年我院绩效考评工作继续由院长任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其他院领导任副组长,机关有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继续从政治部、审管办、机关党委、刑二庭、刑三庭等部门抽调精兵强将,负责绩效考评日常工作。二是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绩效管理考评指标。在自治区绩效办的具体指导帮助下,我院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先后多次研究指标设置,按照“完整性、规范性”的基本思路,对指标数据进行归类梳理,制定了一级指标9个、二级指标22个、三级指标38个。这些考评指标既突出重点,准确反映高院机关的主要工作,又展示法院工作特色,体现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客观真实地反映出高院机关各项重点工作。三是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制定了《2013年度全区各中级人民法院绩效考评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13年度机关绩效管理考评办法》、《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13年度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及评分细则》,将考评任务指标逐一分解,对绩效考评工作实行领导分工负责制,形成了院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副院长具体抓落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绩效考评工作直接责任人,各责任部门分头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四是认真组织开展自评、自查和整改工作。按照自治区绩效办的部署,我院通过召开绩效考评工作专题会议,对自治区绩效办的考评要求和步骤进行认真传达学习。同时,结合我院机关的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数据采集的具体标准和工作要求,印发了高院机关绩效考评工作方案和绩效考评工作通知,并在各阶段各环节抓好及时跟进和督查督办。在各责任部门自评、自查的基础上,院绩效办对各部门指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提出整改意见。院党组对各阶段整理汇总的部门自评及整体工作情况进行研究和审核,提出改进要求。各环节紧紧相扣、扎实推进,保证了我院机关绩效考评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各司其职,切实抓好考评指标的落实

2013年,我院党组紧紧围绕既定目标,按照确定的考评指标和领导、部门职责分工,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111月,全区法院受理各类案件290304件,审结244113件,同比分别上升10.28%4.19%,较好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紧紧围绕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出台指导性意见,增强司法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公正、高效审理在调结构、扩内需、促转变中发生的各类案件,努力减少影响经济发展的不稳定因素,确保中央、自治区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111月,审结各类民商事一审案件142751件,盘活涉诉资产133亿元,有力维护了经济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妥善审结房地产相关案件5269件,在支持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同时兼顾各方利益,确保国家调控房地产“国五条”措施的落实。积极开展服务企业活动,自治区高级法院领导带队深入玉柴等国有大中型企业,统筹运用法律等手段,妥善解决企业涉诉难题,在保障国有企业生存发展的同时,也注意保护好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审慎审理企业因资金链断裂、融资困难等引发的民事纠纷,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自治区高级法院出台《关于服务和保障我区重大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十二个方面的措施,为我区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得到自治区陈武主席批示肯定。罗殿龙院长负责联系的北海神华电厂建设项目顺利推进,完成今年工作任务。积极参与“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自治区高级法院为联系点博白县筹措资金、设备等价值300多万元;全区各级法院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指导地方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建立清洁乡村长效机制;妥善审理龙江河镉污染环境事件系列案件,13名责任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有力发挥了威慑作用。

——努力营造良好的开放开发环境。围绕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服务国家周边外交战略提供优质司法服务。8月底成功举办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投资合作法律问题研讨会,进一步增进中国与东盟各国司法界之间的合作交流,营造良好投资与贸易法治环境。111月,审结涉外民商事(含海事海商)案件、涉港澳台民商事纠纷344件,开展港澳台司法协助,办理、协调涉港澳台送达、取证等司法事务近500件。积极服务中越边民互市贸易,崇左市、东兴市等法院充分发挥边民互市贸易区调解室作用,将大量纠纷化解在诉前,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服务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积极参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治理活动,妥善处理好涉及文化产业、文化事业的矛盾纠纷,保护优秀文化资源、文化创新成果和新型文化业态,促进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提高。111月,共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969件,助推广西产业创新和文化发展繁荣,服务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

2.积极参与平安广西建设

——依法严惩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区各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第六次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杀人、抢劫以及聚众滋事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和社会稳定的犯罪。1-11月,共审结一审刑事犯罪案件27810件,特别是妥善审理了梧州岑瑞意等63人、天等余峰等11人涉黑大案以及“6·13南宁市友爱立交聚众滋事事件”、“6·10江南客运站聚众殴打工作人员”等群体恶性案件,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依法打击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1-11月,依法审结该类案件842件,判处罪犯1021人。加大打击传销、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依法开庭审理了涉及118名被告人的“1·18”组织、领导传销系列案等传销案件,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加大对生产、销售假药等严重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活动的惩治力度,1-11月,共审结此类一审案件48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加强源头治理,标本兼治化解纠纷。将“案结事了人和”作为执法办案的目标追求。一是坚持调判并重有效化解矛盾。坚持调解优先,尽可能通过调解结案。今年以来调解一审民商事案件67762件,调解率47.47%。同时,对不宜调解或调解不成的案件,或者要通过判决确立规则、树立导向的案件,及时判决。二是妥善化解涉诉信访。开展涉诉信访积案专项清理,列入自治区排查化解范围的36件案件,已于10月底全部化解。自治区高级法院推行院、庭领导涉诉信访轮流值班制度和新任副处级干部到信访岗位锻炼制度,领导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化解矛盾纠纷,提高做群众工作能力。大力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打造方便群众、沟通交流、化解矛盾、应急处突的诉讼服务平台。完善涉诉信访案件终结机制,推广领导包案、判后答疑、判后回访等有效做法,回应群众诉求,切实为民解困,促进涉诉信访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张德江、孟建柱等中央领导批示督办的防城港市防城区仙星建筑工程公司申诉案等一大批案件得到妥善化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1-11月,全区法院处理来信来访13215件次,同比下降25.18%。全区法院涉诉信访量持续下降。2012年全国法院涉诉信访综合考评,广西名列第四,得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和自治区领导彭清华、陈武、危朝安、温卡华、杨道喜的批示肯定。三是实行涉案风险评估,减少矛盾风险隐患。对重大敏感案件加强涉案风险评估,及时报告上级法院和同级党委政法委,形成合力协调解决。积极开展巡回听证、阳光听证,化解当事人心结,注重讲究策略方法,教育转化大多数,务求矛盾不激化、不蔓延、不升级、不转化。今年以来自治区高级法院民事再审审查案件的听证率达60%;全区法院没有发生因审判执行不当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

——深化联动司法,健全纠纷化解网络。深入推进“无诉社区、村屯、边境”创建活动,便民诉讼网络进一步健全。梧州市法院创建“无诉社区”、北海海事法院创建“无诉港区”、百色市法院设立“驻村法官工作室”、防城港市法院设立驻边贸调解室、驻边境村屯调解联络点,部分基层法院设立“诉前调解工作室”、“诉讼联络员”,就地化解纠纷,方便群众诉讼。积极协调卫生、劳动、公安交警、工商、司法行政等部门和单位团体,正确引导、指导第三方参与调解,妥善化解量多面广、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医疗、劳动、消费以及交通事故赔偿等矛盾纠纷,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日趋完善,将大量纠纷化解在诉前和萌芽状态。玉林市“五位一体、三调联动、一站式服务”化解交通事故纠纷模式、梧州市万秀区法院设立“法官社区服务室”,创新基层“无诉社区”创建模式,得到彭清华书记的充分肯定。

3.大力推进法治广西建设

围绕目标、主线,努力为法治广西建设增添正能量,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强化行政审判,推动依法治桂。积极探索建立行政争议协调机制,依托沟通协调平台加强行政协调,妥善处理行政诉讼案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1-11月,共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778件,行政协调和解、撤诉432件。积极延伸服务职能,发布行政审判司法审查年度报告、国家赔偿审判审查报告,健全司法建议工作机制,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普遍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帮助行政机关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促进社会管理体系建设。加强国家赔偿案件的审理,全面推行听证制度,规范听证程序,高院积极推动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牵头,与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财政厅等10个单位联合出台司法赔偿联动机制工作规则,建立司法赔偿联动机制,依法高效处理自治区政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发生的司法赔偿纠纷,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开展专项集中清案,回应群众关切。一是集中清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和久押不决案件。集中清理立案后超18个月未能审结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被告人被超期羁押的刑事案件。通过建立台账、限期审结、定期通报、包案督办、强化管理等措施审结60件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出台《长期未结诉讼案件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度,建立防范长期未结案件长效机制。二是专项清理涉党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积案。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截至今年931日,全区法院20111231日前受理的涉党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积案全部清理完毕,提前圆满完成任务,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党政机关良好形象,在中央政法委召开的全国会议上,广西作为四个先进省区之一介绍经验。

——严格司法管理,确保案件质量。依托信息化技术,大力推行“网上办案、办公”,推广全区三级法院共用共享的审判管理系统,司法管理科学化、规范化进一步深化。1-11月,全区法院依托审判管理系统,共录入案件274866件,签发法律文书177341份,信息化数据管理中心初步建成,业务数据采集、案件动态分析、质效综合评估日趋精准。信息化建设在全国法院信息化建设工作会议和全国法院司法公开推进会上介绍经验,被最高人民法院誉为“西部法院的排头兵”,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及全体党组成员在北京通过视频连线观看上海、广西、山东三省法院信息化建设和“阳光执行,见证执行”活动,对我区法院信息化、执行规范化建设给予高度评价,勉励广西法院“为全国法院信息化,全国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提供更多的新鲜经验”。加强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工作,每季度通报全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情况,开展全区法院优秀审判运行态势分析报告评选活动,提高审判管理服务司法决策水平。加强重点案件质量评查,集中对近两年引发申诉信访和申请强制执行的民事调解案件、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案件、执行实施案件、审理时间超过三年以上的诉讼案件等进行全面评查,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估、提高案件质量长效机制。严密防范和依法纠正冤假错案,牢固树立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的观念,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责任关,今年以来,自治区高级法院死刑案件核准率继续在全国保持较高水平。

——坚持为民司法,保障民生权益。坚持审判工作的群众路线,维民权、解民忧、护民利,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1-11月,共审结婚姻家庭继承、权属侵权纠纷等一审民事案件66135件,同比增长4.89%。依法保护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维护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的婚姻家庭关系,引导邻里团结、互谅互让的良好风尚。在全区各级法院设立“妇女儿童维权岗”318个,加强对妇女儿童的司法保护,评选发布年度广西法院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该项工作得到全国妇联和外交部充分肯定并组织外国记者团参观报道。平等保护劳资双方权益,稳定和改善劳动关系,与劳动部门建立联席会议机制,1-11月共审结一审劳动争议等案件3414件。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共缓减免收诉讼费2432.77万元,同比上升17.93%,确保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广西法院涉民生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在全国会议上作典型经验介绍。

——坚持重心下移,夯实基层基础。坚持重心下移、固本强基,加大对基层工作的支持力度,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和装备配备、信息化建设,不断改善基层司法条件。加强对下级法院的监督指导,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监督指导工作的若干意见》,帮助基层提高司法水平。关爱基层干警,落实带薪休假、定期体检、心理疏导等从优待警措施,营造拴心留人的工作环境。强化基层法院人才培养工作,激发基层干警工作积极性。尊重基层首创经验,及时总结、提炼、推广。如来宾合山市探索的判后回访制度,得到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温卡华同志的高度肯定,高院也在全区立案信访会议上向全区法院推广,取得较好的成效。

4.深入开展“改革创新年”活动,进一步完善和创新审判管理机制

在全区法院开展“改革创新年”活动,重点推进15项工作改革,完善工作机制,优化职权配置,规范权力运行,从制度上强管理促公正树公信。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和谐。支持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基层平安创建活动,进一步夯实社会和谐稳定的思想基础、工作基础、法治基础和群众基础。一手抓未成年人刑事审判,一手抓青少年法制教育,积极开展法制进校园、模拟法庭等活动,积极预防青少年犯罪。玉林中院、玉州区法院建成融少年审判、预防犯罪、教育挽救、法制宣传、人才培训、调查研究等功能为一体的玉林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成以来已有10000多名青少年学生前往参观接受教育,被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授予“全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基地”,是广西第一个获此殊荣的基地。完善减刑、假释和社区矫正工作,推进减刑假释远程视频开庭系统建设,配合自治区司法厅完善罪犯考核奖罚计分细则,维护减刑假释的公平秩序,促进罪犯积极改造。推进刑事自诉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解工作,探索基层刑事和解司法联动机制,为特殊人群重新融入社会创造条件。充分发挥非监禁刑的教育改造功能,对一批社会危害程度较轻的犯罪分子依法判处缓刑、管制或单处附加刑。

——加快推进试点工作,努力破解执行难题。注重顶层设计,建立健全了党委政法委领导协调、定期例会、复杂疑难案情研判、重大案件指挥调度等工作制度,执行指挥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扎实推进。据不完全统计,试点开展以来,全区各级党委政法委出面协调执结重大典型案件431件,执结标的1.92亿元。积极稳妥推进执行裁决权与执行实施权分权改革,明确执行指挥中心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建立“点对点”集中查询系统,完善协助执行体系和执行联动机制,初步实现查控一体化,系统运行10个多月以来,共查询账户111687个,查询到资金12亿多元,涉及被执行人15885余人,涉及案件10252件。综合运用公示曝光、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以及拘留、刑事追诉等措施,加大对“老赖”的惩治力度。今年以来共执结案件30091件,同比增长15.39%。今年9月,自治区高级法院在全国高级法院执行局局长座谈会暨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推进会上作了经验介绍。

——优化审判职权配置,提升审判质量效率。健全完善以审判执行流程、质量效率管理和绩效考核考评为主的审判管理体系,合理配置审判管理权限,优化资源配置,整合审判力量,提高审执效率,减轻群众讼累。开展审判长负责制试点工作,强化合议庭职责,建立以审判长为主体,其他法官和辅助人员配合,高度专业化的新型审判权运行机制。柳州中院审判长负责制试点经验被《人民法院报》头版推广。推动行政诉讼案件相对集中管辖制度试点工作,改善行政审判司法环境,及时有效公正地化解行政争议。全面推开民商事小额速裁工作,加快立案、审判节奏,审理模式更为灵活便民。探索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试点刑事和解司法联动机制,提高轻微刑事案件审理效率和效果。南宁法院适用轻案快办机制审理案件当庭宣判率达97%以上,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不到10天,大部分法院“轻案”服判息诉率达到100%

——深化司法公开,自觉接受监督。重点抓好“阳光司法”十四项配套制度的落实,打造裁判文书、审判流程信息、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全面推进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公开,丰富和创新司法公开的方式,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开展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网络直播、审委会委员回避告知制度、院长与网民互动交流、全面推行减刑假释案件公开开庭审理、深入开展案件“阳光评议”等,司法透明度不断提高。今年9月,经中央政法委批准,最高法院确定广西高院为“全国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试点法院”七个省高院之一,我院《深入推进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公信问题的调研》课题中标最高法院2013年度司法调研重大课题。今年8月建成启用广西法院裁判文书专网,运行三个多月来上网裁判文书42980份。全区法院全部开通官方微博,架起法院与公众沟通的新桥梁。广西高院“八桂法苑”官方微博自今年4月开通以来,共发布微博1400多条,网友关注62万多人次,获“全国十大法院微博奖”、“全国政务微博十佳应用奖”。推进阳光拍卖,构建司法拍卖“制度建设 网络平台 高标准拍卖场所 现场网上同步联拍”的“广西模式”,有效预防司法拍卖腐败现象发生,获中国青年报、中国纪检监察报、广西日报等媒体推介,最高法、最高检和中国拍卖协会联合到广西调研经验。今年以来全区委托司法拍卖案件数648件次,涉讼资产标的额37.81亿多元。

5.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化过硬队伍建设

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定理想信念,提升司法能力,改进司法作风,确保司法廉洁,努力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今年以来,全区法院有28个集体和22名个人获得国家部委表彰,22个集体和23名个人获得自治区表彰,185个集体和391名个人获得全区法院系统表彰。

——强化领导班子建设。认真整改全区法院领导班子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出台了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最高法院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15项具体措施,对办公室超标等问题,高院领导带头进行整改,带动全区法院干警在最短时间内全部整改完毕。我院15名厅级干部从原办公室搬至符合标准的办公室办公,腾空面积307.52?。修订完善了公务接待、公务车辆使用管理、机关财务管理、机关会议经费管理、接待费分配规定等多项制度,切实加强财务管理,有效控制“三公”经费开支。截止11月底,自治区高级法院本级“三公”经费支出比去年同期减少64.39万元,同比减少7.24%。出台《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落实措施》、《关于建立“转作风、走基层、访民情”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等制度,坚持院领导联系基层法院制度,实行领导包案、带案下访化解重大敏感案件,增进群众感情,领导班子作风明显改进。高院党组以问题为导向,紧扣司法为民、公平正义的要求,主动回应群众呼声,以无私勇气直面问题,以责任担当剖析问题,以实干精神解决问题,认真开好为民务实清廉专题民主生活会,得到自治区党委的充分肯定,在自治区第五次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介绍了经验,广西日报、广西电视台等媒体也作了专题报道。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通过抓党组带全院、抓中层干部带一般干部、抓党员带群众,通过举办十八大精神培训班、书画摄影展、组织观看警示教育、先进典型教育片等形式,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不断增强干警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和实践认同,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践行群众路线、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广大法官带案下访,建立完善深入基层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

——注重提升司法能力。坚持“五湖四海”,面向全区基层党政机关遴选文秘、基建、会计等专业人员7人充实机关队伍,从清华、北大等高等院校招录优秀毕业生4人。创新教育培训方式,通过开设法官骨干培训、预备法官培训班、专项业务研讨班、法官讲坛等,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努力培养专业型、复合型人才,111月共举办各类培训班、法官讲坛20期,培训3万多人次。邀请最高法院讲师团到广西授课,开阔干警思维和视野,提高理论修养和实务水平。加强干部综合培养力度,选派机关干警到基层挂职锻炼以及基层骨干到高院挂职学习,进一步增强了解社情民意,拓宽视野,培养服务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高院机关交流干部15人,多岗位锻炼提高综合能力。拓展选人用人视野,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导向,通过公差推选和竞争上岗选拔任用中层干部19人,一批优秀人才走上中层领导岗位。加强与地方党委及组织部门沟通协调,选好配强各级法院领导班子。

——强化作风廉政建设。从细节着手,堵塞管理漏洞,出台《关于集中整治法院“四风”突出问题的意见》,真抓真管真治,着力解决群众反映较多的“四风”突出问题。出台《关于切实解决当前社会反映“立案难”的若干意见》,提出解决“立案难”问题的38条措施,并于112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该《意见》。《意见》提出要努力消除群众诉讼障碍,对符合起诉条件的应依法及时予以立案;不得为片面追求审判工作绩效考评指标排名,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在年末、季末、月末不立案或者限制、拖延立案,不得限定每日立案数量。加强专项督查、明查暗访,今年以来自治区高院开展巡查回访5次,暗访中院7个、基层法院23个、人民法庭10个,及时通报和限期整改存在的问题,庭审不规范、用语不文明等不良作风明显改观。进一步强化监督制约,认真抓好最高人民法院防止干扰执法办案、“五个严禁”、法官任职回避等各项制度的监督检查落实,开展违规配置使用公车和违规经商营利专项治理、会员卡专项清退、“三公”经费清理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深入推进“制度反腐”,出台廉政建设“六个一律”规定,对违法违纪人员一律停职审查;建立健全案件责任倒查、执法监督员、审务督查、廉政监察、随案廉政监督卡等制度,形成较为健全的预防和处置腐败的制度体系。1030日,自治区高级法院举行第一届执法监督员聘任仪式,选聘了28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法学专家、各界代表担任执法监督员,进一步健全外部监督机制,推动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始终保持对违法违纪案件查处的高压态势,今年以来全区法院共立案查处违法违纪案件66人。

6.经自评,未能如期完成指标为:三级指标2“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工作,年底前完成执行指挥中心大楼征地、土建设计、施工招标工作”。 原因: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2013829日联合下发的《关于全区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桂办发?2013?19),执行指挥中心的建设用地需要进行重新审批,待审批通过后,方能继续进行征地、土地设计、施工招标等工作。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确保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期待更加迫切。广西法院在司法理念、司法能力、司法保障机制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适应的地方,审判管理机制有待完善,基层基础和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部分干警大局意识还不够强、群众工作能力不够足,个别案件质量效率不够高,部分县区案多人少矛盾还很突出。

2.绩效考评指标设置还需进一步改进,使指标设置更加科学、合理。2013年我院的绩效考核指标从整体来说,客观地反映了高院机关所履行的主要职能,也真实体现了工作取得的成绩。但在个别指标设置也还存在调查研究不够,指标设置要求偏高或偏低的情况,或者不符合我区法院工作实际。

3.对绩效考评工作还需进一步熟悉。虽然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多次组织区直各单位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进行培训,参与绩效考评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有了很大提高,但绩效考评工作是一项科学的系统性工程,相关人员全面掌握绩效考评指标设定、准确采集绩效考评数据的能力还需提升。

4.为进一步推进绩效管理工作顺利、持续开展,建议在区直机关各部门设立专门机构,确定人员编制。同时,建议进一步加强业务人员培训,提高综合素质。

四、自评得分

根据自治区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下达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13年度绩效考评指标及评分细则》,经过自评自查,我院除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工作因客观原因未能如期完成外,其他指标均按时完成各项指标工作任务并有许多突破和创新,绩效考评指标总分为960分,最后自评分满分。
  特此报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20131230

 

责任编辑:广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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