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8至12月20日,我参加了梧州市2013年公务员初任培训。通过这次培训,我深刻的认识到公务员职业道德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在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和地位,自己的公仆意识、拒腐防变的能力也都有了极大的增强。
在培训过程中,老师穿插着案例,引导我们去分析,去讨论,激发我们的学习兴趣。公务员行为规范课的梁萍老师在讲解公务员道德行为规范时引用了古训“人可以一生不仕,但不可以一日无德”,我瞬间有种醍醐灌顶的感觉:人无德,就不会有道德自觉,就如同茫茫大海上失去航标的一叶扁舟,随时都有触礁的危险。在法院工作,我深刻的认识到法官是法律的化身,正义的保护神,是国家司法权力的直接行使者,如果法官是一个缺乏道德的人,即使他具有多么先进的法律理念,拥有多么丰富的法学知识,具备多么深厚的理论功底,他都不能算一名称职的法官!我们只有在工作生活中塑造崇高的道德情操,才能无愧于党和人民的信任,无愧于新时代赋予我们青年法律工作者的神圣使命。
当老师通过播放《焦点访谈》视频反映当今社会“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时,北漂小伙办护照回乡六次,江苏市民办执照折腾11次两个事件引起了我的反思:公务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理念还没深入人心,一些办事人员素质及业务能力的问题亟待提高。窗口在为民服务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法院立案庭也是集立案、接访、咨询、司法救助、诉前调解等多项功能为一体的司法为民窗口。为了最大程度地争取人民群众的满意,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努力提升服务质量,真心实意地倾听来访群众的呼声,帮助他们解决相关法律问题,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通过这次学习培训,我的心灵受到了一次震撼和洗涤。我深深的感受到:作为一名公务员,必须摆正个人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自觉地做人民的公仆;作为一名“窗口”工作者,我要更加“用心、用情、尽力”地做好窗口服务,为人民提供优质的服务。在以后的工作学习中,我更会不断加强自己在各方面的素质和综合能力,争取做一名优秀的法院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