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0日上午,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上级的精神,及时部署开展司法廉洁教育活动。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自治区党委桂发[2013]13号文件、区高院[2013]464号文件、桂林市委关于查处公车私用问题干部的通报等10个党纪条规和文件。该院同时部署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司法廉洁教育八项专题活动。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廖少昆强调,首先思想上要高度重视统筹考虑。全体干警要以开展司法廉洁教育专项活动为契机,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增强法院干警的公正意识、廉洁意识、法纪意识、风险意识,解决司法廉洁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促进公正、高效、廉洁司法。其次要采取有效措施抓实抓好此项工作。要认清形势,深刻领会开展司法廉洁教育的重要意义;要突出重点,分步骤有序推进司法廉洁教育活动开展;要精心组织,全力确保司法廉洁教育活动取得实效。确保人人都参与、个个受教育。最后要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广大干警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大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廉政文化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