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始伊,全国上下都在学习十八大三中全会精神,而在法院干警间讨论最多的莫过于会上提出的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在当今社会大潮下,我应该成为什么样的法官?作为一名法官队伍中的新人,我怀着一些忐忑思考这个问题。
在学生时代,我简单的认为法官只要牢记法条,按条条框框去作出判决就能体现出法律公正严明。直到走进法院做了一名书记员我才发现,原来法院并不是纯粹学术观点争鸣的地方,而法官也不是只会按照法律条文下判的机器人。他们常常为来访的当事人斟茶倒水倾听他们的倾述,也常常到与案件相关单位为当事人协调,还常常组织当事人到法院析法说理进行调解。而这些都不在我曾对法官这个职业形象的设想和认知范围内,当时一种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的感觉让自己很纠结,但就是这样没有威严没有面子的法官却时常获得案件双方当事人的一致称赞,称他们为人民的好法官。
在我成为法官开始承办案件后,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让我深有感触,原告的车辆由于在投保后擅自出租,并在发生事故后没有及时报案和报险,导致无事故现场所以保险公司拒赔。由于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未能成功。庭长建议我再做当事人的工作。最后通过向原告分析保险合同和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原告表示她感受到了法官的真诚,现在也明白了法律的规定,撤回了起诉。
事后我想,如果当时我在开庭过后就简单的下判驳回的话,则有可能在激化原告情绪同时还增加县里汽车租赁行业以后在保险公司索赔的难度。
在去年12月份农老太给我们送锦旗的案件中,也是因为法官能够设身处地的为当事人着想,帮助他们重拾信心,走出困境。
从这两个案件中让我看到,法官的责任不仅仅在于简单的对一个案件下判,更重要的是要考虑到案件的处理结果将会给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带来怎么样的影响。尤其是作为一名基层法院的法官,面对最多的是知识层面不高的普通老百姓。他们大部分都是穷尽一切能解决办法无果后才不得不来到法院诉讼,而对法律,他们大多是一知半解甚至是处于完全不了解的状态,如果法官只是机械地适用法律,不能将专业知识通俗易懂地进行运用,就不能有效地定分止争。
该成为怎么样的法官,我想要做一个人民信任的法官,首先要有一颗善良的心,是一个诚恳有责任心的人,没有丰富的经验、没有充实的阅历不要紧,因为我们还年轻,有热情,要抱着在工作中学习的心态去积累和自我填充,不要为模糊不清的未来过分担忧,只为清清楚楚的现在奋发力强。这些思考也许是为了一时的实用,也许在遥远的未来会显示出它的价值和启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