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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法院四方面集中开展司法廉洁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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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冯珊  发布时间:2014-01-21 10:56:43 打印 字号: | |
  2014年1月20日,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2014年全市法院集中开展司法廉洁教育活动进行部署,要求两级法院通过开展四方面活动,积极推动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要开展廉政专题学习。两级法院要认真组织学习一系列廉政规定,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重温中央政治局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改进司法作风“六项措施”、自治区高院关于加强司法廉洁自律“六个一律”的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等规章制度。同时,市中院纪检组还为此次集中学习活动指定了相关教材,即最高人民法院编印的《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第四辑)》、自治区高院编印的《广西法院系统廉政格言与感悟》,并要求广大干警在学习过程中要制定具体的学习计划,认真组织讨论,做好学习记录。

    要开展节前廉政提醒。春节期间是司法腐败的易发高发期,两级法院要召开一次节前廉政提醒会,重点强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纠正节日不正之风的“十个不准”规定》以及市纪委关于严明节日期间纪律相关文件精神。两级法院纪检监察是还将利用短信平台,在春节前夕向全体干警发送廉政短信并开展家属慰问和发送家属倡廉书。通过系列节前廉政提醒教育,进一步坚定广大干警的理想信念,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时刻保持严谨简朴的生活作风,以实际行动营造廉洁、祥和的节日氛围。

    要开展节后宣廉诺廉。为使广大干警节后迅速以积极饱满的精神、清正廉洁的姿态投身到新年的各项工作中,全市法院在节日过后要组织全体干警开展“五个一”系列廉政教育活动。即“上一堂廉政党课”,全市法院要集中开展领导干部上党课活动,把上党课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紧密联系本单位工作实际,对广大干警深入进行廉洁从政和反腐倡廉教育。“开展一次提醒谈话”,纪检监察部门对重要岗位人员、新增人员以及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警进行一次廉政提醒谈话,筑牢干警思想道德防线。“办一块廉政宣传栏”,重点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倡廉精神和最高人民法院、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相关文件等内容,进一步提高广大干警对新形势下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认识。“做一次廉政承诺”,以部门为单位举行廉政承诺活动,要求全体干警在廉政承诺书上签字,并将廉政承诺书公布上墙。“编一条廉政格言”,组织全体干警每人自创一条廉政格言,结合法院廉政文化建设以适当的形式进行展示,时刻提醒和激励干警自觉加强个性修养,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

    要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两级法院要充分利用反面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地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要组织干警观看1-2部警示电教片、印发典型反面警示案例、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等,引导广大干警引以为戒、防微杜渐,自觉抵制诱惑和腐败,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来源:柳州市中院
责任编辑:冯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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