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013年,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共办理对外委托工作117件,其中对外委托鉴定 70件、委托评估29件、委托拍卖18件。平均办理周期分别为70天、90天、120天。对外委托工作周期过长已成为影响审判、执行工作顺利进行和当事人反映强烈的一大问题。
主要原因:一是仅有外地鉴定机构可供选择时,客观上增加了邮寄、差旅等时间。二是当事人客观上无法在短时间内找到笔迹样本等符合条件的鉴定材料、被申请人不配合、下落不明或故意拖延补充材料时间,导致补充鉴定、评估材料和勘验现场存在一定困难,拖延了评估时间。三是鉴定机构没有及时进行鉴定,造成鉴定工作人为拖延。四是被申请人故意规避送达或下落不明时,公告送达选机构通知书拉长了评估周期。五是中院每15天选一次评估机构、每月选一次拍卖机构,周期过长不能满足需要。六是起拍价过高导致流拍率高。七星法院近两年办理的19件拍卖案件中有14件有过1-3次流拍经历,流拍率达74%,多次拍卖,大大拉长了拍卖周期。
为此,该院建议:一是完善鉴定机构入册工作制度。实施鉴定机构入册工作动态管理,确保普通鉴定机构不少于三家的同时,适时将有资质的鉴定机构,特别是具有新类别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纳入名册,减小选择外地鉴定机构的几率,缩短鉴定周期,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强化对鉴定机构监督管理。对无正当理由超规定时限完成鉴定、评估工作的机构,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三是完善送达地址确认书。在启动诉讼程序之初及审理过程中,尽可能要求双方当事人签订送达地址确认书,以缩短送达周期。四是严格当事人规避送达法律责任。将当事人规避送达列入妨害民事诉讼的表现形式之一,视情节轻重,予以训诫、罚款或者拘留。五是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做好协调工作方便鉴定、评估机构在必要时调取相关材料。六是缩短选机构周期。市中院应适当缩短选评估、拍卖机构的周期,以满足日益增长的评估、拍卖需求。七是尽量减少流拍现象发生。加强对评估机构的监督和职业道德教育,合理确定起拍价,及时作出合法、合情、合理的评估结论。首次流拍后对竞买人进行谨慎竞买温馨提示,提醒拍卖物经过几次流拍后,最后的成交价可能会远远高于首次起拍价。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形式发布拍卖信息,适当借鉴江苏、浙江等地方法院利用淘宝网进行拍卖,提高拍卖信息的知晓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