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12月,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根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司法廉洁自律“六个一律”的规定》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了为期八个月的司法廉洁自律“六个一律”集中活动,有力推动了司法作风建设,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认可。
加强对司法廉洁自律“六个一律”活动的领导。该院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的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专门办公室设在监察室,及时细化“六个一律”主题活动,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厉行节俭节约等规定的工作要求》,从从公车配备及用车管理、公务接待、办会办文等八个方面作出了详细的规定34条。
以“六个凡是”落实“六个一律”。凡承办法官私自会见当事人及代理人、辩护人并接受吃请,或受邀参加娱乐健身旅游活动的,一律停职审查;凡承办法官在审判执行工作中,故意隐弃证据,违背事实,枉法裁判的,一律停职审查;凡承办法官在评估、拍卖、变卖等财产处置中,恶意串通,压抬价格,封锁信息,弄虚作假,制造流拍,使特定对象受益的,一律停职审查;凡承办法官利用办案工作之便收受当事人及代理人、辩护人贿赂的,一律停职审查;凡法院干警私下为当事人在本院打官司介绍律师的,一律停职审查;凡法院干警故意向当事人或外界透露审判秘密,泄露不宜公开的审判内部资料的,一律停职审查。
“四个强化”,推进“六个一律”。一是强化学习,通过召开党组会、部门会、干警会,把自治区高院制定的“六个一律”规定传达到每一位干警;二是强化党组领导上宣讲课,使干警充分认识遵守“六个一律”规定的重要性,筑牢干警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确保公正廉洁司法;三是强化庭审纪律作风,绷紧法官廉洁自律弦。在法官开庭前,通过对承办法官进行廉政提醒,提醒承办法官自我约束,决不让“一念之差”有机可乘,实现廉政教育日常化。2013年下半年纪检部门联合审监庭、政工科、法警队等多个部门开展庭审纪律作风监督检查11次;四是强化监督,确保社会公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除法律规定不能公开的裁判文书外,去年全年共“晒”出414份裁判文书,把审判置于阳光之下。
通过集中开展“六个一律”专项活动,司法作风得到转变。在文风会风、庭审作风、上班纪律、工作责任心、执行力等方面进行专项查摆整改,干警遵纪守法和廉洁从政自觉性明显提高,营造了浓厚的廉政氛围。2013年,该院均未收到干警违法违纪的举报。工作效率得到提高。2013年全年,该院共受理案件1933件,比去年同期增长20.06%,审结案1706件,比去年同期增长16.61%,结案率88.26%,审判执行工作进展顺利,各项指标运行良好,考评成绩排在全市法院第一。群众对法院的满意度明显提高。根据自治区民调中心的调查结果,该院在今年前三季度广西法院群众满意度测评中排名第八。2013年亮点纷呈。全年,该院衡量审判质量、效率、效果各项指标综合指数排在全市基层法院首位,先后涌现“全区法院先进集体”、“自治区级妇女儿童维权岗”、“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国网络宣传先进个人”、“全区法院先进个人”等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实现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良好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