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干警廉政意识,提升司法公信力,打造“廉洁法院”,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着力构筑廉洁司法警示、监督追查防控、风险排查治理“三道防线”,呵护法官安全司法,确保审判执行工作公正高效运行。
开展廉洁司法教育活动,建立健全教育机制,筑牢思想防线。组织干警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等有关文件精神,观看警示教育片,以身边的案例教育人,以身边的模范感染人;围绕“以案为鉴、严肃法纪”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作为主题开展大讨论,促使干警吸取教训,时刻绷紧廉洁安全弦;要求全院干警通读警示教育读本,认真撰写心得体会,深入剖析这些案例以及身边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产生的原因、教训和危害,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力促“知风险,不冒险”;建立健全预警机制,把住预测警示,力促“预风险,不出险”。
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对审判领域的裁判,执行领域中的评估、拍卖和执行款管理等重要岗位进行廉政风险排查,深入剖析原因,认真查找各部门、各岗位以及各个工作环节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做到无一遗漏,不留死角,从严查找风险点,对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进行梳理,围绕制度机制、业务流程强化监督,查漏补缺,强化整改。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的制度措施,出台《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内部监督管理规定》、《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办案管理规定》、《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法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制度,对工作纪律尤其是办案纪律提出了严格的要求,设立拒腐防变“高压线“;落实案件回访,随案监督卡制度,征求当事人和社会人士的意见,加强对法官办案的监督,促使法官不触碰“高压线”。针对问题进行整改,使广大干警真正认识到腐败的危害性,自觉做到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行“谁分管,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廉政责任状和承诺书;健全监督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法院工作情况;完善廉政安全责任追究制,细化操作流程和岗位职责,哪个环节责任不落实,哪个环节出问题,就追究哪个环节人员的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作风效能督查、品德修养等多项指标落实到每个岗位,并对各岗位的廉政责任进行明确年底检查考核,作为奖优罚劣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