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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塘法院提出“五个严禁”重申春节期间廉洁自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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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仲胜  发布时间:2014-01-26 09:12:34 打印 字号: | |
  2014年春节将至,为严肃纪律,坚决刹住公款吃喝、相互宴请、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切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党组就春节期间廉洁自律进行重申并提出以下“五个严禁”的要求。一是严禁用公款进行任何形式的宴请(包括宾馆、酒店、农家乐、大排档、私人会所和机关食堂)及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二是严禁借拜年、联谊等名义到上级机关请客送礼,下级对上级、同级之间节日期间一律不走访;三是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购物券;四是严禁公车私用或违反规定驾驶公车;五是严禁以拜年为名跑官要官、买官卖官。

    院党组担负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对广大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监督责任,对节日期间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廉政纪律情况的明查暗访,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手软。
来源:贵港市覃塘区法院
责任编辑:冯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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